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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内幕交易案:亏损733万 罚款94万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9.17 22:10:0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85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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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一文化内幕交易案,亏损733万,罚款94万

  来源:IPO江湖 

  近日证监会公布对金一文化并购捷夫珠宝内幕交易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涉及黄钦坚、周凡娜、陈锡林等当事人,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8.47万元,并处以93.88万元的罚款。

  1.当事人周凡娜、陈锡林涉嫌内幕交易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8.47万元,并处以25.41万元的罚款。

  2.当事人黄钦坚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直接参与收购谈判,其明知不应进行内幕交易,但仍借用他人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卖“金一文化”,且买入金额巨大,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黄钦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行政处罚如下图:

  并购事件简介

  2017年10月11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受让哈尔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司、哈尔滨法瑞尔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8.45亿人民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北京市。成立于2007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1.4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品;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

  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成立于2010年03月26日。经营范围包括:黄金饰品、铂金饰品、珠宝首饰的批发零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内幕信息的形成过程

  2015年下半年,金一文化副董事长、总经理陈某康向金一文化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钟某推荐收购周某卜实际控制的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夫珠宝),但由于当时捷夫珠宝考虑上市,双方未达成合作。此后钟某、陈某康和周某卜一直保持业务上的交流沟通。

  2016年6月初,周某卜前往深圳与陈某康见面,告知其决定向金一文化出售捷夫珠宝100%股权。陈某康随后向钟某作了汇报。

  2016年7月19日,陈某康请周某卜赴深圳与钟某就收购事项进行具体商谈。

  2016年7月23日,周某卜从哈尔滨飞抵深圳,向钟某介绍捷夫珠宝的基本情况和近几年经营规模及营业收入情况,希望金一文化整体收购捷夫珠宝,钟某表示同意。当天双方参与的人员有钟某、周某卜、陈某康、黄钦坚。

  2016年8月20日,周某卜与钟某商定收购捷夫珠宝的估值与方式,即收购市盈率为10至13倍,收购对价30%支付现金、70%发行股份。

  2016年9月初,周某卜到深圳与钟某商定了收购捷夫珠宝的全部细节。

  2016年9月13日,金一文化公告停牌。

  2016年12月6日,金一文化公告拟收购捷夫珠宝100%股权事项。

  综上,金一文化收购捷夫珠宝100%股权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重大事件,为《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16年7月23日,公开于2016年12月6日。

  黄钦坚、周凡娜、陈锡林内幕交易的动机也不难以揣测,对市场的扰乱后果却显而易见

  与以往相比,本案有一大特征。一是交易一方出现资金亏损,黄钦坚累计买入“金一文化”193.69万股,金额3,973.47万元,截至2017年8月16日,卖出193.61万股,亏损733.20万元,亏损近20%。周凡娜、陈锡林累计买入金额1,238.24万元。截至2017年8月16日(盈利测算日),相关股票尚未卖出,账面盈利共计8.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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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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