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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民促法细则(送审稿)》变化解读,不确定加强导致教育板块集体重挫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9.27 13:10:26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49 收藏数: + 收藏 +赞()

事件:    2018年8月10日,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10...

事件:    2018年8月10日,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10日。    点评:    核心原则:促进为主,“营”“非”平衡,各司其职,分类管理 本次“送审稿”基本原则不变,核心仍是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对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的分类管理。具体来看,(1)送审稿在政府补贴生均经费、税收优惠和公共服务价格、用地优惠、教职工保障、金融创新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明确,整体体现政策利好的核心原则。(2)强调监管上分门别类管理和扶持,企业运营上禁止以“非营利性”之名,行“营利性”之实。    核心条例解读:第十二条新增对于集团化办学的非营利性学校的禁止性规定 第十二条与修订案相比,新增了“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我们认为,新增的规定有两点值得关注:(1)主体集团化办学没有统一明确的定义,起草说明里的解释可初步推断同一举办人参与举办了多所学校即构成集团化办学,但这与上市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学校集团”是否是同一概念仍需进一步明确;(2)禁止并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将倒逼部分学前、高中及高等院校选择申办为营利性学校,但由于目前仍然没有出台营利性学校申办流程的具体指引,大部分学校仍处于观望状态,并购对此些学段没有根本性影响,主要的影响体现在税收优惠上。而对于K9阶段由于不能进行营利性办学,学校并购或将受限。    短期政策变动风险带来潜在不确定性依旧不可忽视 我们认为此次公布的“送审稿”征求意见环节至关重要,修改的条款虽未最终敲定,倘若“送审稿”真正落地,与修订稿相比,变化的影响更多地体现在民办学校领域:    (1)整体来看,支持优质民办教育发展的大逻辑是不变的。    (2)短期来看,政策不确定性对教育板块,特别是学校类资产板块影响尤为明显。今天作为“送审稿”公布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港股学校类资产板块集体重挫,平均跌幅-29.47%。后续如何解读“送审稿”、“送审稿”是否就此落地执行还是仍有修改、以及后续的政策变动风险带来潜在不确定性依旧不可忽视。    (3)长期来看,目前港股已上市的教育类资产主要是民办高校和民办K12集团,民办高校扩张的核心逻辑在于“自建+并购”,由于民办高校可以自由决定申办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办学主体,政策落地后会加速推进办学性质的明晰化,但同时营利性办学性质的确定将使得其不能再享受税收优惠,其盈利能力将有一定的回调;而已上市的民办K12学校集团尤其是K9阶段由于非营利性办学的政策限制将更多地依靠“自建+轻资产”的内生增长模式进一步发展。后续真正走向还应持续关注上位法落地情况及地方配套政策的推进情况。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变化风险;市场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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