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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江案或迎变局 辩护律所:案件重要 企业家都盯着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9.27 13:11:31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71 收藏数: + 收藏 +赞()

  近日,一则德豪润达继续推进雷士照明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与日前迎来转机的吴长江案,“凑巧”交织在了一起,当年曾轰动一时的“吴王之争”瞬间恍若眼前。

  2016年,雷...

  近日,一则德豪润达继续推进雷士照明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与日前迎来转机的吴长江案,“凑巧”交织在了一起,当年曾轰动一时的“吴王之争”瞬间恍若眼前。

  2016年,雷士照明前董事长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近日,吴长江代理律师方面发布消息称,该案二审法院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吴长江14年刑期的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为此,财联社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为之辩护的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希望了解本案更多情况。“这个案件确实很重大”,相关方研究后回应,“发回重审是法院裁判暂时的结果,我们作为辩护方目前还不便透露过多信息”。

  发回重新审判且充满变数的吴长江一案,后续案情会如何发展?财联社将持续跟踪。

  吴长江案的“变局”

  吴长江,一个照明行业无比熟悉的名字,一位曾叱咤风云又让人无限唏嘘的企业家。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刑事裁定书,让曾引发资本市场和照明圈极大震动又淡出公众视线多年的吴长江案再掀波澜,引发强烈关注。

  近日,吴长江代理律师方面发布消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吴长江案)

  回溯案情,2016年12月,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经惠州中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吴长江助理陈严则以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悉,在2016年9月1日的一审庭审现场,吴长江即表示“我不认罪”,引得一阵扼腕叹息。此后,吴长江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案情逆转的消息一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陈超明律师即撰文发表观点,“吴长江案的二审结果,跟目前的法治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尤其近一年来关于企业家保护的政策性文件不断出台,强调企业家作用的重要性”。其称,在法治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5月31日对张文中(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同案原审被告人张伟春、同案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无罪。

  照明界人士也在热议,“重磅,这么长的反转周期。”

  上海绿源集团常务副总裁罗权兴、安徽阳光照明副总经理马建兴、中易物联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创始人雷钰云等纷纷站出来留言,力挺“吴哥”。

  还有人表示遗憾和惋惜,“有意义么?黄金时间已经过去了。曾经的行业霸主、一代枭雄能否东山再起?

  图|照明业内人士留言支持吴长江;来源:网络

  目前,吴长江是否减刑或无罪尚不可得知。

  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8月期间,吴长江将雷士照明位于3家银行的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安排其助手陈严携带公司公章到3家银行办理手续;同时,吴长江通过4家公司为贷款主体,利用这笔保证金作为担保,向银行共申请流动资金借款9亿多元。雷士照明为此先后出质保证金总额9.2亿元。后由于吴长江无力偿还上述贷款,致使雷士照明损失5.5亿元。

  但根据代理此案的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官微信息,“辩护律师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在审判中得到认可”。

  公开资料显示,本案辩护律师有二,一是广东省首批刑事法律事务专家、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涌;二是著名法学家、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龙宗智教授,曾为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辩护。

  一审判决中具体存在哪些“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是否还成立,重审日期是否已确定,为了解更多细节,财联社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代理本案的辩护律所。

  “案件很重要,影响力很大,企业家都盯着”。辩护律所方面表示。在经过将近两天等待辩护律师反馈意见后,相关方回复财联社记者,“经过研究,本案暂时还不适宜接受采访”。

  股权之争始末

  任凭舆论喧嚣,吴长江的新浪微博定格在了2014年12月2日16点46分,即他被羁押前的两天;铁窗之外,光阴似箭,荏苒已将四年。

  图|吴长江新浪微博主页

  从创始人到阶下囚再到现在似乎看到“春天”,吴长江的人生可谓极尽跌宕起伏——不到十年时间里,作为创始人三次被逐出管理体系。

  2005年吴长江被创业时的合作伙伴赶出雷士照明。但因为供应商、经销商的相助,吴长江以现金回购股权重回雷士照明。

  之后为解决与创业伙伴的股权纠纷,吴长江开始接受资本的注资。2008年,高盛与软银赛富进入,分别成为雷士照明的第一大、第三大股东(吴长江为第二大股东);2011年施耐德进入,成为第三大股东。

  2012年5月,雷士照明登陆香港股市不久,吴长江与股东软银赛富发生了冲突,遭遇第二次“逼宫”并被迫辞去在雷士照明的一切职务。软银赛富的阎焱任董事长,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张开鹏任CEO。

  但这一次同样因为经销商的拥护,吴长江于同年9月重返雷士照明。

  2012年底,为与阎焱等资本方抗衡,吴长江引入王冬雷控股的德豪润达。德豪润达以共计16.54亿港元收购雷士照明6.33亿普通股,占股20.08%,成雷士照明最大股东;吴长江则向德豪润达认购1.3亿元定增股份,成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

  合作的前期,吴长江和王冬雷这两个盟友关系融洽,但2014年年初,坊间盛传外两人不和。

  2014年5月,德豪润达继续增持雷士股份,王冬雷成为雷士照明的董事长。

  2014年6月,吴长江被任命为执行董事。

  2014年8月,雷士照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吴长江,改由王冬雷接任CEO职务,吴王两人关系宣告破裂;雷士旗下11家附属公司的董事会全部更换,接替他们的是德豪润达和施耐德及软银赛富的管理层(如下文将提到的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由王冬雷接替吴长江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

  同月,吴长江起诉王冬雷,要求返还营业执照、公章等。

  2014年9月,雷士照明公开表示将起诉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等。

  据雷士照明披露,吴长江未经董事会的授权,私自通过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帐户于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2014年7月18日先后三次为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违规抵押担保致使雷士照明遭1.73亿元的巨额损失。此外,吴长江擅自代表雷士照明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维西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各签署许可协议,授权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20年。

  至此,曾经的十大渝商,照明行业十大风云人物,福布斯富豪榜上的大富豪,走到了“阶下囚”的命运岔口。

  商界人士评价吴长江,“草莽英雄,讲江湖义气,但做事没章法”;媒体人评价他,“有江湖气概但缺少杀气和阴谋,王冬雷正好相反,最终吴长江败了。”

  有人替他惋惜,“被资本给套了,成也资本、败也资本”;也有人认为其不值得同情,“作为一个上市公司老板,几乎与所有资本市场上的合作伙伴闹翻,不遵守规则,自己作死”。

  谁的雷士照明?

  随着吴长江锒铛入狱,身兼董事长和CEO职务的王冬雷继续执掌雷士照明,同时掌舵德豪润达。

  近些年来,伴随着LED照常市场的激烈竞争、传统照明向LED照明转型,照明行业正值洗牌。如今,欧普照明(603515.SH)在规模上已经遥遥领先;三雄极光(300625.SZ)在品牌、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动作十分频繁,追赶者姿态尽显。

  相比之下,经历“吴王之争”后的雷士照明颇有些尴尬,发展步伐明显放缓,业绩增长动力也有欠缺。德豪润达2017年报净利润亏损9.71亿,同比下降3162.42%。

  王冬雷决定进行重组。

  2018年1月26日,德豪润达对外发布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收购标的资产为雷士照明控制的在中国境内的制造业务及相关企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30亿-50亿之间。公开资料显示,德豪润达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雷士照明24.30%股权,为其单一第一大股东。

  对此,有业界人士评论,“王冬雷终于下了这步棋,将雷士照明装进德豪润达。”

  王冬雷本人此前在接受媒体时说,“我做两个公司的董事长很清楚,德豪润达是做OEM出身的,它的制作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极强。相反,雷士是做品牌出身的,我做好东西,卖贵(中高端)东西,把渠道建好,算是一个比较完美的优势互补。有时候我的股东,开股东大会问为什么不把雷士早拿过来,他们大家都有这个希望。我们也一直都在想,但需要一个战略机会,有把握的时候才做这件事情,那么我们开始这样做了。应该可以给A股市场一个惊喜。”

  而吴长江曾指,“王冬雷知道雷士照明有德豪润达活下去需要的渠道”。但此刻还在羁押的吴长江未必知悉雷士照明即将面临重组一事。2016年8月他还曾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2012年与德豪润达等相关合作,放弃参与德豪润达定增获得的这1.3亿A股,返还自己原来持有的雷士照明股份,现案件处于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期间,尚未进入案件实体审理阶段。

(记者 莫磬箻)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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