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 股票快讯 > 当代东方收关注函 吴秀波主演两部电视剧纠纷发酵|当代东方 返回上一页

当代东方收关注函 吴秀波主演两部电视剧纠纷发酵|当代东方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10.11 00:10:03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86 收藏数: + 收藏 +赞()
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 ...
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 客户端

  当代东方收深交所关注函 吴秀波主演两部电视剧背后纠纷发酵

  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当代东方下发关注函,这意味着吴秀波所主演电视剧《赵氏孤儿案》与《大军师司马懿》引发的资本市场风波正在进一步发酵。

  王立夫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知名演员吴秀波所主演电视剧《赵氏孤儿案》与《大军师司马懿》引发的资本市场风波正在进一步发酵。

  10月9日,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当代东方(000673.SZ)下发关注函,原因是以上两部电视剧引发相关新闻报道,涉及当代东方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东阳盟将威)投资电视剧《赵氏孤儿案》的合同纠纷事项,以及投资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的收益权转让事项。

  根据其中一份媒体报道,早在2012年6月,当代东方旗下东阳盟将威与中视传媒就《赵氏孤儿案》的发行签署了发行委托协议。根据双方约定,东阳盟将威对《赵氏孤儿案》的发行保证每集280万元的保底收益,如未达到则由该公司补足差额。当时还约定,东阳盟将威在发行时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约,但合约收入应按照中视传媒85%、东阳盟将威15%的比例进行分配。

  据报道,发行委托协议签订后,中视传媒如约履行了合同,但东阳盟将威却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中视传媒支付剧目销售收入。报道说,在与相关方签订的数十份许可合同中,除一份协议中约定账户为双方共管账户外,其他发行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均非共管账户。中视传媒多次发函催告东阳盟将威履行合同义务,但其却向中视传媒发函表示不再履行协议,且拒绝就合同履行事宜沟通。中视传媒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目前,深交所要求东阳盟将威说明与中视传媒的纠纷是否属实,并说明是否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此外,从当代东方的合并报表来看,其资产负债表下应付账款的金额远远少于中视传媒的披露。深交所要求当代东方说明公司2018年半年报项目“应付账款”中应付中视传媒842.4万元款项是否与纠纷事项有关,同时要求提供因投资《赵氏孤儿案》历年确认收入的情况。

  另一份媒体报道与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有关。根据报道,《大军师司马懿》卫视发行收入和网络发行收入均未按照“约定”份额分配给项目最初投资方,而演员吴秀波全资持有的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公司(下称不二公司)作为电视剧的制作方,通过一系列“协议”获得了高达95%的项目投资份额和收益权。

  《大军师司马懿》最初由江苏投资方和东阳盟将威联合投资,双方各占50%的投资比例。但是随后,江苏投资方将占总股本45%的股份出让给不二公司,东阳盟将威也将占总股本50%的投资份额转让给不二公司(其中包括网络发行收入,但不包括江苏卫视播放的发行收入),这使后者拥有了项目95%的份额。

  报道称,《大军师司马懿》的发行收入高达10亿元,主要来自网络发行款。而根据媒体测算,东阳盟将威转让的收入金额近3.4亿元。

  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说明,东阳盟将威与不二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并将《大军师司马懿》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的情况是否属实,如是则需说明是否于该交易发生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同时要求当代东方解释,“东阳盟将威将《大军师司马懿》项目收益权亦转移给不二公司后,东阳盟将威仅享有江苏卫视播放该剧的发行收入,不再享有网络的发行收入,而该部剧的发行收入高达近10亿元,主要收入来自网络发行款”的情况是否属实。最后,深交所还要求说明东阳盟将威投资《大军师司马懿》历年确认收入的情况。

责任编辑:张海营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股票快讯最新文章

MORE+
 

热词推荐

MORE+

股吧论坛最新帖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