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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疫苗案:罚没近100亿 最高一次性赔偿65万/人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10.18 15:10:58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46 收藏数: + 收藏 +赞()

  罚没近100亿!长生疫苗案最新进展:最高一次性赔偿65万/人,还有退市危机

  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 泰勒

  长生生物假疫苗案件今晚迎...

  罚没近100亿!长生疫苗案最新进展:最高一次性赔偿65万/人,还有退市危机

  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 泰勒

  长生生物假疫苗案件今晚迎来最新进展。

  第一,被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局罚没91亿元,

  第二,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高俊芳终身禁入市场。

  药监部门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公司

  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

  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长春长生公司存在以下八项违法事实:

一是将不同批次的原液进行勾兑配制,再对勾兑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

 

二是更改部分批次涉案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

 

三是使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

 

四是未按规定方法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

 

五是生产药品使用的离心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

 

六是销毁生产原始记录,编造虚假的批生产记录;

 

七是通过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八是为掩盖违法事实而销毁硬盘等证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依据行政处罚管辖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

 

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

 

此外,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专家解读

  国家药监局法律顾问李江接受了专访时表示,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弄虚作假逃避监管。

  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从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及证据资料来看,该公司实施的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

  一是将不同批次的原液进行勾兑配制,再对勾兑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二是更改部分批次涉案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三是使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四是未按规定方法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五是生产药品使用的离心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六是销毁生产原始记录,编造虚假的批生产记录;七是通过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八是为掩盖违法事实而销毁硬盘等证据。

  李江说,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是一起具有组织性、持续性、危害性的违法活动,令人触目惊心,是药品安全领域极其罕见的违法案例。

  弄虚作假逃避监管

  长春长生公司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是公司管理层及不同岗位人员按照不同分工、互相配合实施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是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的。

  李江说,从长春长生公司违法造假的手段以及规避监督检查的行为来看,长春长生公司的违法活动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同时其违法手段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以致其长期逃避监管而不易被发现。

  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外,药品监管部门本着落实“四个最严”、依法行政的原则,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查明了案件事实,取得并掌握了充分确凿的证据,依法作出顶格行政处罚决定。

  李江说,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针对不同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既对长春长生公司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行为,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决定,也从控制和限制违法行为人的行为能力的需要出发,依法作出行为罚和资格罚。

  依法从严顶格处罚

  本次行政处罚中,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行为作出顶格处罚:没收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8.9亿多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共计72.1亿元,两项合计91亿元;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撤销其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于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李江认为,这一处罚决定是综合考虑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行为而作出的顶格处罚。严肃查处这一个案,既能在药品安全领域产生警示作用,同时也彰显了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健康的决心。

  证监会严惩长生生物信披违法案

  顶格处罚60万,高俊芳终身禁入市场

  证监会官网显示: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证监会迅速组织力量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相关主体立案稽查,并于日前向相关案件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依法从严惩处长生生物在资本市场上的违法行为。

  经查,长生生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问题疫苗不符合标准以及停产和召回的相关信息;

 

二是披露子公司产品有关情况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是未披露被吉林药监局调查的信息;

 

四是违规披露狂犬疫苗GMP证书失效致主业停产以及该证书重新获取的情况;

 

五是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年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一、对长生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刘良文、王祥明、徐泓、沈义、马东光、鞠长军、万里明、王群、赵 志伟、杨鸣雯、王晓辉、陈晓杰、张晓林、夏力娜、高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 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一)项、第六条的规定,

 

证监会拟决定: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 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将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后,依法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证监会将坚决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彻查并从严惩处长生生物案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严惩不贷,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市场各方应以长生生物案为鉴,充分警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共同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努力。

  ST长生(维权):子公司长春长生设立狂犬病疫苗专项赔偿金

  16日晚,st长生发布公告称,按照《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长生生物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公司设立狂犬病问题疫苗专项赔偿金,用于支付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续种补种、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赔偿、损害认定、咨询服务及临床观察等费用。长春长生公司将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赔偿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另外,st长生还公告,根据国家药监局、吉林省食药监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作出的处罚决定,巨额罚款可能会导致公司存在暂停上市或退市风险。

  此外,长春长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长春长生公布疫苗赔偿方案:

  致死一次性赔偿65万元

  16日晚间消息,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方案显示,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受害者可以去吉林省人民政府下载表格登记情况。

  ST长生拉响退市警报

  估值为0

  长生生物从今年7月15日被爆出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之后,就开始了在A股的跌停之路。

  从7月16日开始,经过32个一字跌停后,8月30日,ST长生开盘封在33个跌停上,刷新A股连续跌停纪录。不过15分钟后,买盘大幅进场,成功撬开跌停,并直线拉升至涨停,实现“地天板”。

  8月30日晚,ST长生公告称,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半年报,9月3日起将被实施停牌。若公司在9月3日之后的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半年报,公司将自11月5日(含当天)起复牌,同时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长生股吧内投资者发帖刷屏,有借机卖出者感叹“居然有机会逃出生天”,更多的是投资者表示对时至今日仍在买进ST长生的行为“无法理解”。

  而在7月27日的时候,证监会发布一则大消息!修改2014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若干意见!给正处在风口浪尖上的ST长生拉响了退市警报。

  其中证监会提到:

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上市公司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这5条里面,长生生物涉及了3条,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

  此消息一出,有微博网友这样评论:长生生物退市板上钉钉了。

  对于“疫苗事件”对公司的影响,高俊芳的儿子、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张洺豪回应说:“(对公司的严重后果是)没了,那还有啥?该退市退市。”之后,长生生物被多家基金将估值调整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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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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