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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微涨几周,个股精彩纷呈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11.12 17:10:4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47 收藏数: + 收藏 +赞()

一、短线观点:

上周五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见》旨在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

一、短线观点:

上周五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见》旨在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引导完善治理安排,鼓励各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强化激励约束,促进公司夯实估值基础,提升公司管理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据证监会披露,《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依法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上市金融企业可以在合理确定回购实施价格、切实防范利益输送的基础上,依法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管理。其中,上市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形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是鼓励运用其他市场工具为股份回购提供融资等支持。继续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债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支持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依法以简便快捷方式进行再融资。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申请再融资的,在一定规模内取消再融资间隔期限制,审核中给予优先支持。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三是简化实施回购的程序。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因该情形实施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股票上市已满一年和现行回购窗口期限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可以一并授权实施再融资。

四是引导完善公司治理安排。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中完善股份回购机制,引导董事会主动与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积极作用。

另外,证监会还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进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

观察盘面的变化,再结合股指的技术走势,和消息面综合来看:

1、股指可微涨几周,为极弱周线级别,或强日线反弹级别。

2、向上空间、速度、角度取决于两市成交量能否有效放大至4500-5000亿元,若只是场内存量资金呈多空双方博弈,那么,股指只能盘升几天后强势震荡。

二、选股策略:

1、极度超跌,左侧有空跌跳水的个股,且基本面良好或者说公司运行比较健康的个股,应为首选目标。

2、次选目标为超跌股中没有退市风险,一路下跌,中途没有像样反弹的个股。

3、剔除存在退市风险的超跌股。

4、强势补跌股虽有一定程度的下跌,但远未到位。有此类个股,可持股等待反弹,持币参与利润不高。

 

声明:对大盘走势的分析,纯属个人观点,不对任何人构成操作指导,据此操作,赢亏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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