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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净利2.27亿 *ST墨龙遭顶格处罚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9.26 07:30:0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142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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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刘凤茹)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旧保持高压态势。因存在虚增净利润等违法事实,9月25日证监会正式对\*ST墨龙(002490)开罚单,*ST墨龙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9月25日晚间,*ST墨龙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据《决定书》显示,经查明,*ST墨龙存在公司披露的2015年、2016年部分定期报告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等违法事实。实际上,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ST墨龙在2015年、2016年披露的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均存在虚假记载。诸如,*ST墨龙2016年一季报通过虚增收入4140万元,少结转成本2000万元,导致净利润虚增6140万元。*ST墨龙2016年半年报通过虚增收入1亿元,少结转成本5801.64万元,导致净利润虚增约1.52亿元。在2016年三季报中,*ST墨龙虚增净利润更是高达约2.27亿元。

  未及时信披也是*ST墨龙被处罚的另一重要原因。*ST墨龙2016年6月对子公司寿光懋隆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为24.33亿元,上述事项涉及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规定,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重大投资行为,不过,*ST墨龙没有及时披露,而是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才进行披露。

  因上述违法行为,*ST墨龙最终自食恶果。《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决定对*ST墨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ST墨龙的相关责任人也难辞其咎,证监会决定对张云三、杨晋等1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ST墨龙的利空消息远不止于此。9月25日晚间,证监会还对*ST墨龙控股股东张恩荣及一致行动人张云三超比例减持*ST墨龙未及时信披等违法行为正式开罚单。据了解,*ST墨龙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分别于2014年9月26日、2017年l月13日减持该公司1390万股、3000万股,减持比例分别为1.74%、3.76%;副董事长、总经理张云三于2016年11月23日减持*ST墨龙750万股,减持比例为0.94%。张恩荣、张云三系父子关系,两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山东墨龙股票5140万股,合计占山东墨龙总股本的比例为6.44%。张恩荣、张云三所持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累计减持5%时未进行报告和公告,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此外,张恩荣、张云三还存在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墨龙等违法事实。对此,证监会对张恩荣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恩荣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25.93万元,并处以4877.78万元罚款。证监会对张云三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34.35万元,并处以4303.0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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