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 股票快讯 > *ST墨龙虚增利润及内幕交易案结案 实控人被罚1.2亿 返回上一页

*ST墨龙虚增利润及内幕交易案结案 实控人被罚1.2亿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9.26 07:45:07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96 收藏数: + 收藏 +赞()
热点栏目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个股诊断 最新评级 模拟...
热点栏目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个股诊断 最新评级 模拟交易 客户端

  ■本报记者 夏 芳 

  9月25日晚间,\*ST墨龙虚增利润以及实际控制人涉嫌内幕交易案终于结案,公司收到了两份来自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吃到了来自证监会的罚单。

  其中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所针对的问题,是山东墨龙披露的2015年、2016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另一份针对的则是山东墨龙的控股股东张恩荣及一致行动人张云三。

  根据公司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及其子张云三涉嫌内幕交易,被罚没1.2亿元。与此同时,因粉饰财务数据,山东墨龙被处以60万元罚款,另有等18人也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

  公告显示,2015 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山东墨龙在真实财务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增《借出明细表》中的销售单价虚增暂估收入,同时少结转销售成本(包括暂估销售成本和已开票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从而实现净利润的虚增。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亏损调整为盈利。其中2015年一季度净利润虚增2404.77万元,2015年半年报净利润虚增 8214.05 万元,2015年三季报净利润虚增 1.05亿元。2016年一季报净利润虚增6140万元,2016年半年报净利润虚增1.52亿元,2016年三季报净利润虚增2.27亿元。

  另外,证监会对于山东墨龙的控股股东张恩荣及一致行动人张云三违规减持一事进行了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对张恩荣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恩荣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25.9万元,并处以4877.8万元罚款。对张云三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34.35万元,并处以4303.06万元罚款。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股票快讯最新文章

MORE+
 

热词推荐

MORE+

股吧论坛最新帖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