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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环境监测上升到新高度,关注业务模式新变化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9.27 18:30:10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79 收藏数: + 收藏 +赞()

本周环保板块指数下跌1.1%、公用事业指数下跌1.22%,沪深300指数上涨0.18%,创业板指数下跌0.53%。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本周环保板块指数下跌1.1%、公用事业指数下跌1.22%,沪深300指数上涨0.18%,创业板指数下跌0.53%。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意见》针对目标、政府责任、部门联动协作、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质量及责任界定、作假追究惩处、监测体系法规建设等做了顶层设计。    1)明确目标:提出到2020 年“三个建立、两个确保”: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健全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2)强调党委政府的领导监督责任、杜绝干预:地方党委和政府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督责任。针对地方政府干扰环境监测的行为予以严惩    3)统一标准规范、强调部门联动协作:环保部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规范,加快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规范的完善。强调环保部与其他各部门涉及环境质量的内容共享和统一,公安机关配合环保部做好环境监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    4)明确排污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规范监测要求:要求排污企业对自行监测数据的完整、真实性负责,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排放污染物的按日计罚。要求即时监测,并全国联网、直报监督部门。    5)界定责任追溯,严惩数据弄虚作假:建立“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相关责任人终身负责。针对环境监测机构、污染源自行监测主体弄虚作假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我们认为提升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是环保未来排污权、环境税及碳排放等的基础工作;中办、国办发文提升环境监测领域的新高度,强调党委、政府的监督责任,减少干预以及强调未来环境数据与司法数据共享,为未来环境案件的侦查及判处提供了保障;环境监测领域的第三方服务有望提速。利好环境监测龙头企业:推荐盈峰环境(监测+PPP),建议关注聚光科技、雪迪龙。    投资组合:启迪桑德、博世科、岳阳林纸、天翔环境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力度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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