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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金健康跨界收购 标的涉“神医”广告案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11.04 08:00:0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81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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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金健康跨界收购 标的涉“神医”广告案

  阎俏如,曹学平

  资本市场上,“跨界”收购常有,而大健康企业投资广告公司的例子却不多见。

  9月12日,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金健康”,300247.SZ)发布公告,拟以支付现金人民币2亿元方式收购北京央广联合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广联合”)21%股权,以利用央广联合的媒体资源进行宣传推广、丰富产品销售渠道。

  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这场交易更加引发争议的是,公告中具备“全媒体营销和健康产品服务提供商优势”的央广联合,正是此前将“百变神医”刘洪斌的违法广告送上多家省级电视台播出的推手之一。

  10月25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公开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华珏达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达公司”)实际出资人张元坤曾将“御医风痛方”和“药王风痛方”神医虚假广告,经央广联合等两家广告公司审核,并联系地方电视台播出。

  “神医”事件曝光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相继发布了停播、查处违规广告的通知。在严打违法广告的态势之下,央广联合的健康类广告业务首当其冲。

  标的公司涉“神医”案

  今年6月,“医药广告表演专家”刘洪斌的“蹿红”揭开了药品电视广告行业乱象。

  在2014年~2017年,所谓的“专家刘洪斌”变换了至少9个身份,在多家省级电视台推销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莲、药王风痛方、苗祖定喘方等多种药品、保健品。

  淮阴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披露了刘洪斌“代言”的假药“药王风痛方”通过电视购物被包装、销售的全过程。

  判决书显示,2011年7月,张元坤实际出资,以张伟为法定代表人成立华钰达公司从事电视购物经营活动,2014年7月,张元坤自行联系购进湖南岳阳今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御医风湿痛走珠给药器”和贵州省大方县贵州奢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椿堂药王风痛方活络祛痛酊”,及两种产品的广告宣传片样片、话术、产品资质材料等。

  其后,华钰达公司将相关宣传片传给央广联合和中视蓝海(北京)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审核,并联系地方电视台播出。经这两家广告中介公司助推,宣传片在多个地方电视台对两款产品进行宣传,并被包装为“御医风痛方”和“药王风痛方”两款药品。

  在节目中,刘洪斌被包装成“中华中医药学会风湿病分会委员刘洪斌教授”,宣传“药王风痛方”是药王孙思邈流传秘方,甚至频出“给骨头吃药”等惊人之语。然而,在北京注册的执业药师系统中,却没有名为刘洪斌的人。

  在电视媒体上宣传后,公司相关负责人将患者打入的电话分线给华珏达公司各区长、组长,进行宣传销售。至此,一条分工明确的销售链条得以形成。仅2014年7月到8月,华珏达公司通过快递公司对外销售的御医风痛方约474万元,药王风痛方约195万元。

  判决书显示,华钰达公司通过中视蓝海(北京)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央广联合在河南卫视、甘肃卫视、山东教育电视台播放违规节目。而央广联合公司法务却对本报记者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

  事实上,1995年版《广告法》早已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学术、医疗等机构或专家、医生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十年后修订的《广告法》,限制范围增加了医疗、保健食品,强调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

  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文,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电视养生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不能出现宣传药品、保健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等产品或服务,宣传联系电话、方式、地址。

  业内人士认为,央广联合的广告代理行为涉嫌违法违规。

  逆势收购

  乐金健康原名桑乐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桑拿设备、空气净化产品、健身器材等相关产品。2015年公司更名为乐金健康,并转型大健康行业。

  9月12日,乐金健康公告称,拟以支付现金人民币2亿元方式收购央广联合2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央广联合21%股权。

  其实在2016年11月8日,乐金健康就曾披露公告称与央广联合达成协议,若央广联合VIE结构拆除成功,乐金健康将购买其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该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今年1月,央广传媒VIE结构拆除,内部整合结束,但收购却并未成行。

  乐金健康同时表示,公司将继续积极保持和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络,一旦并购重组的政策放开,不排除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部分股份的基础上,再次启动收购目标公司其他股份的工作。

  公告显示,央广联合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8.14亿元,净利润7777万元;今年上半年营收4.64亿元,净利润5053万元。

  对于这一“跨界”收购,乐金健康给出的理由是,目前公司在媒体资源和营销宣传能力方面较弱,标的公司自身主营业务稳健、相关健康板块布局合理,公司可以利用标的公司多元化的媒体资源进行宣传推广、丰富产品销售渠道。

  公开资料显示,央广联合已与20多家省级卫视及地面频道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常年购买的广告时段达4000分钟,其中卫视1900多分钟,省级地面频道2000多分钟,巨量的广告时段提供多种常态化广告投放难以达成的传播解决方案,如“批量广告投放”“专题广告投放”“栏目化广告投放”等。

  值得关注的是,电视“神医”事件曝光后,6月2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名医养生堂·天山雪莲”“蒙药传奇·蒙药心脑方”等40条违规广告。

  同日,工商总局也发布通知,部署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规广告。工商总局同时表示,将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已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调查处理。

  这对央广联合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

  乐金健康为何会逆势而为?此前央广联合是否因为“神医”刘洪斌的违法广告而受到了相关部门的调查或处理?并购央广联合后,乐金健康对其健康类广告业务将如何监管?

  本报记者为此分别致函乐金健康和央广联合,截至发稿未获回复。央广联合公司法务部门仅对记者表示,“知道公司与乐金健康有合作,具体情况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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