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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终止 注意后续处理等三点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11.09 12:00:08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96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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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11月9日消息,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8日晚发布关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终止公告称,专项基金存续期间届满后不再延长,自今年11月9日起,专项基金进入清算及审计阶段,专项基金在扣除上述赔付金额及基金运作费用后的剩余资金返还专项基金出资人。

  专项赔付基金赔付情况及后续处理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赔付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赔付情况

  截止2017年 10月20日,完成有效申报、与专项赔付基金出资人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人数为11727人,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5.16%,对适格投资者支付的 赔付金额为241981273元,占应赔付总金额的99.46%,前述赔付金额已于2017年8月3日、2017年10月26日支付至适格投资者的证券交 易结算资金账户或银行账户。

  二、专项赔付基金的终止

  考虑到绝大部分适格投资者已经在专项基金的存续期间(自专项赔付基金成立之日起5个月)内接受赔付、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和解,涉及股份过户事宜已经完 成,专项基金的设立目的已顺利、圆满实现,管理人经慎重考虑决定,专项基金存续期间届满后不再延长,自2017年11月9日起,专项基金进入清算及审计阶 段,专项基金在扣除上述赔付金额及基金运作费用后的剩余资金返还专项基金出资人。

  三、对未获得专项基金赔付的适格投资者的赔付安排

  未在专项基金存续期间内获得赔付的适格投资者,可以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后续工作的公告》的要求,在提交符合公告要求的材料后获得与专项基金赔付方案等量的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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