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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意见公布,短期利好火电、利空风光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11.14 12:30:05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66 收藏数: + 收藏 +赞()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文件指出,要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健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要依法动态调整公用...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文件指出,要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健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要依法动态调整公用亊业和公共服务价格,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领域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要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机制,实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2020年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上网电价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要完善大型水电跨省跨区价格形成机制。    煤电联动机制有望得到修正,利好火电:此次发改委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是对2015年10月12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的阶段性总结和对未来三年的改革任务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如同15年发布的《意见》,此次发布的《意见》中再次提及了“煤电联动”这一机制,措辞由15年的“完善”变为了17年的“健全”。这一细微的调整也表明现有“一年一动”的煤电联动机制已经不适合当下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要求,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我们预计可能的修正方向是缩短标杆上网电价调整的时间间隔、提高与煤价联动的频率,进一步向市场化调节的形式进行转变。这对于火电企业是一个利好,有助于减轻现行“市场煤计划电”体制下煤价大幅波动对其造成的经营压力。    2020年风电、光伏平价上网,既是利空也是利好:根据2016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619号),提出了关于可再生能源经济性指标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此次发布的《意见》,再次强调了风电、光伏上网电价补贴退坡的政策预期,对相关产业的而言构成了短期的利空;但从长期来看,依靠补贴这种“喂奶”方式生存对于产业的成长弊大于利,必须尽快发展成为能够应对市场考验的成熟形态,才能确保自身的生存能力。假设到2020年能够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上网电价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这一目标,则将大幅提高其被市场接受的程度,也才能真正迎来发展的高峰期。    投资建议:2017年居高不下的煤价造成了火电企业盈利的大幅下滑,也使市场对2018年“煤电联动”落地执行的预期不断升温。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发布,再次提及了“煤电联动”这一机制。我们建议持续关注同时受益电价上调、煤价企稳及来水回升的国投电力,以及业绩持续改善且存在重组预期的相关标的华能国际、上海电力、中国核电等。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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