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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年度十大案例:冯小树突击入股非法获利2.5亿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12.27 21:30:0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58 收藏数: + 收藏 +赞()

  来源:万全智策

  导    语

  在十九大和第五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的大背景下,2017年的资本市场注定不平静。在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下,金融安全被提到无以复...

  来源:万全智策

  导    语

  在十九大和第五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的大背景下,2017年的资本市场注定不平静。在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下,金融安全被提到无以复加的高度,强化监管自然成为其中的应有之义。按刘主席的说法,资本市场是可以看穿的,在资本市场上的任何行为都是有数据记录的!任何人、任何机构在任何时候干的违法违规、坑害中小投资者、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是有记录的。这些线索,无论历史的还是当下的,我们都会盯住不放,那些老套路不管用了。

  一、嘉寓股份:迟到七年的IPO欺诈发行认定

  ▲嘉寓股份

  1987年创立于北京,2010年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300117),主要从事建筑节能门窗、幕墙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与安装业务,是中国领先的节能门窗、幕墙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一家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生产加工、安装、咨询服务为一体、具备完整产业链的专业化门窗、幕墙服务商。

  ▶事实:

  1、IPO招股书(三年一期2007~2009、2010.1~6)和2010~2012三年年报的资金往来部分存在虚假记载和关联交易重大遗漏

2008年,收到关联方东方嘉禾支付的资金1263万,记载为供应商供货或退款,冲抵预付账款1175万,未记账88万。

2009年,虚假记载资金往来共计3.5亿(主要为冲抵应收账款),其中资金转回2.4亿,占当期总资产29%;资金支付1.1亿。

2010年,虚假记载资金往来3.1亿(主要为冲抵应收账款),其中资金支付1.4亿,资金转回1.7亿。

2011年,虚假记载资金往来3.1亿(主要为冲抵应收账款),其中资金支付1.5亿,资金转回1.6亿。

2012年,虚假记载资金往来3080万(主要为冲抵应收账款),其中资金支付1540万,资金转回1540万。

  2、跨期结转成本调节利润

  对2008~2010年完工的119个工程项目,违反会计准则,以跨期结转成本的方式调节利润。在完工当期,没有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在完工至最终决算前,各期没有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当期利润;在决算当期,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差异确认当期利润,致使各年度利润成本结转不准确、不及时,人为调节各年度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

2007年,多计利润713万,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

2008年,多计利润751万,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

2009年,少计利润450万,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

2010年,多计利润4242万,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1%;

2011年,少计利润808万,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2%;

2012年,多计利润151万,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

2013年,少计利润2385万,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

  3、用账外资金发放员工薪酬(少计提当期应付职工薪酬方式多计利润)

2012年,多计利润155万;

2013年,多计利润534万;

  ▶处罚:

  IPO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行为(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距违法行为被发现已超2年),根据《行政处罚法》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信披违法行为(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仍处于继续状态,应予以行政处罚。

(1)嘉寓股份:警告,60万元罚款;

(2)董事长、总经理田家玉:警告,30万元罚款,8年证券市场禁入;

(3)财务总监胡满姣:警告,15万元罚款,5年证券市场禁入;

(4)副总、财务总监沈兰薇:警告,5万元罚款;

(5)其他董监高:警告,3万元罚款。

  ▶点评:

  七年后才揪出的IPO财务造假,迟来的正义也是非正义!

  本案又系当年“红极一时”的平安证券投行一大“力作”!

  虽然“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但是偏轻的违法成本和极低的发现概率难以有效震慑住这前赴后继的IPO财务造假。所以我们看到,2014年上市的登云股份(002715)被爆出IPO财务造假。

  二、冯小树:突击入股IPO企业非法获利2.5亿

  ▲冯小树

 

1996.3~2002.11,任职深交所技术保障部、公司部、创业板发行审核部;

2002.12~2004.5,深交所北京中心副主任,同期借调证监会工作;

2004.5~2012.12,任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

2004.12~2007.4,任第七、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

2009.6~2011.7,借调证监会任北京工作组副组长

2012.12~2014.2,深交所上市推广部副总监、高级执行经理。

  ▶事实:以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利益

1、2008年4月挂牌的鱼跃医疗IPO:岳母代持突击入股,180万成本,套现1.2亿;

2、2010年3月挂牌的三川智慧IPO:小姨代持突击入股,207万成本,套现3037万;

3、2011年7月挂牌的宝莱特IPO:小姨代持突击入股,300万成本,套现9265万。

  ▶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约2.5亿,1倍罚款约2.5亿,合计罚没约5亿,终身市场禁入。

  ▶点评:

  1、发审委一直是IPO审核的关键关口,执掌发行人的“生杀予夺”之权。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本案便是又一起发审委员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案件(累计第5起,证监系统官员第2起)。根据证监会官网检索数据,在不到一年时间,冯小树共参与20多场发审会,涉及约37家IPO企业,平均一个月2家(最多一个月6家),天天看着人家一夜暴富,还要面对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巨大利益诱惑,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和强大的信仰确实扛不住。

  2、除2006年突击入股鱼跃医疗似乎是被平安证券薛荣年“拖下了水”之外,冯小树随后2007年接连介绍小姨入股宝莱特和三川股份则很有些“有样学样”、“驾轻就熟”的意思,虽说这三家的上市审核均非由其负责,但是否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并不是《证券法》第43条“禁止从业人员参与股票交易”的构成要件;另外从本案看,代持的认定实质在于查清资金流向(一是入股资金来源,二是获利资金最终流向)。

  ▼链接:这些年“落马”的发审委委员们

2014年证监会王小石案:出售发审委委员名单的副处长,最终获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12万,随后证监会开始主动将发审委委员名单公开;

2014年利安达温京辉案:涉(光大证券保荐)天丰节能造假,利安达会所合伙人被市场禁入15年

2014年中国人寿邓瑞祥案:利用妻子及亲属账户做“老鼠仓”,中国人寿资管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涉案7亿;

2015年科技部胡世辉案:科技部高新司副司长、火炬中心副主任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三、徐玉锁:上市公司创始人内幕(短线)交易

  ▲徐玉锁

  1965年生,毕业于西北电讯工程学院,毕业后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从事微波射频识别技术的研发;1993年研制出铁路RFID产品“铁路货车车号自动识别系统”;1999年创建深圳远望谷;2007年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2161),2014年涉嫌行贿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从新加坡归国投案。

  ▶事实:

  作为重组的主要决策者、推动者,徐玉锁借用他人账户内幕交易牟利,并于2013/7/20~2015/7/20,作为大股东,借用他人账户两次短线交易

2014.8.28,徐玉锁、董秘及投资经理与国际图书馆行业龙头Bibliotheca Group GmbH股东方面进行初步接洽,讨论关于公司估值和投资架构。

2014.9.11,双方签署保密协议(此为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

2014.10.23,双方再次会谈,远望谷提出了初步的收购意向,包括估值方法和投资架构,并初步确定1亿欧元的收购价格。

2015.1.22,双方再次谈判,一致同意按照公司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的10倍的估值方法和分4期收购的投资架构,由远望谷起草投资意向书。

2015.2.2,徐玉锁控制并使用“廖某松”账户买入25万股“远望谷”。

2015.3.18,双方确认投资意向,并就投资意向书中未确认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015.3.25,双方正式签署投资意向书,约定远望谷分4笔收购公司100%股权,出资金额不少于9550万欧元。

2015.3.26,远望谷发布筹划重大事项的公告并停牌。

2015.5.14,远望谷发布终止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公告并复牌(此为内幕信息敏感期终点)。复牌首日“远望谷”便迎来“一字”涨停板,收报16.94元,之后又开始了一轮陡峭的爬坡行情,至2015.6.3股价冲至最高32.68元,15个交易日累计上涨99%,股价翻番。

2015.6.4,徐玉锁控制的“廖某松”账户全部卖出,实际获利约542万。

  ▶处罚:

  (内幕交易)没收违法所得542万,3倍罚款(1627万),5年证券市场禁入;(两次短线交易)警告,20万罚款。

  ▶点评:

  本案是较为罕见的上市公司创始人、实控人内幕交易案,作为“惯犯”,徐的贪婪可见一斑(自2007年远望谷上市伊始就控制使用“廖某松”账户频繁交易“远望谷”,其中大量存在窗口期交易、短线交易的违法行为而长时间未被发现,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即便是在涉嫌单位行贿罪潜逃境外期间,仍谋划着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并对内幕交易未及时收手,在被调查后百般抵赖,辩称“收购终止乃利空信息,无法达到牟利目的”)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收购事件的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4/9/11(签订保密协议),公开于2015/5/14(终止公告),调查人员依据以下五项线索的匹配关系才最终撕下其马甲(最为关键的是账户资金流向):

(1)“廖某松”账户开户所留联系方式:电话为徐玉锁之妻陈某珠的手机,地址为远望谷地址

(2)“廖某松”账户交易MAC/IP地址:与徐玉锁办公电脑和家中电脑以及“徐某洋”(徐玉锁之子)、陈某珠的证券账户的MAC/IP地址部分重合

(3)“廖某松”账户仅有2笔手机委托:均由徐玉锁138XXXX1841手机号完成

(4)“廖某松”账户下单IP地址归属地:2012/11/28~2014/10/17基本为新加坡,与此期间徐玉锁在美国、新加坡情况吻合

(5)“廖某松”账户资金来源:直接来自徐某洋,最终来源于徐玉锁,资金去向为徐玉锁、陈某珠、徐某洋及李某文(陈某珠堂哥的儿媳妇)

  四、恒康医疗:利用“市值管理”操纵股价

  ▲恒康医疗

  2001年成立,原名“独一味”;2008年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2219),甘肃省首家医药类上市公司,主导产品经典藏药独一味草(止血和镇痛);2013年进入医疗服务行业,2014年更名为“恒康医疗”。

  ▶事实: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借“市值管理”名义,行操纵股价之实

  2013.3,恒康医疗(原独一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阙文彬与谢风华(蝶彩资产实控人)在上海见面,阙文彬表达了希望高价减持“恒康医疗”的意愿,谢风华表示可以通过“市值管理”的方式提高恒康医疗“价值”,进而拉升股价,实现阙文彬高价减持“恒康医疗”的目的。

  2013.5.7,德邦证券、兴业银行和阙文彬三方签署《德邦证券-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合同》,阙文彬为委托人,德邦证券为管理人,兴业银行为托管人。

  2013.5.8,阙文彬将2000万股“恒康医疗”托管转至资产管理账户。

  2013.5.9,德邦证券、蝶彩资产和阙文彬三方签署《研究顾问协议》,约定蝶彩资产作为研究顾问机构提供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与定向计划的委托管理期限相同。蝶彩资产根据阙文彬在“恒康医疗”股价不低于20元/股的情况下对持有的2000万股“恒康医疗”进行减持的需求,提供减持策略报告和操作方案,蝶彩资产收取研究顾问费,研究顾问费按减持成交金额的12.5%计提,收取金额为计提金额扣除管理费、托管费和交易费用后的余额。

  此后,蝶彩资产的工作人员、谢风华在发送给阙文彬的《市值管理备忘录》中提出的“市值管理”建议包括:①建议恒康医疗加快战略转型;②建议采取收购医院、安排行业研究员调研、安排财经公关和证券媒体采访等方式改善恒康医疗资本市场形象;③建议恒康医疗“加强”信息披露,将恒康医疗正在做的对股价有提升的项目向市场披露来进行“市值管理”。恒康医疗按照上述建议,通过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重大信息等一系列方式进行了“市值管理”:①未完整、准确披露收购三家医院对价情况(隐瞒3000万中介费,降低收购成本);②未真实、准确披露“DYW101”项目研发情况(夸大上海独一味的研发能力,误导投资者);③未及时披露独一味牙膏研发进展情况(选择时点披露研发进展,增加重大利好的信披密度,影响投资者收益预期)。通过一系列“市值管理”,“恒康医疗”股价累计上涨16%,而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下跌0.8%,偏离16%;同期深证医药行业指数累计下跌3%,偏离19%。

  2013.7.3/4,阙文彬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恒康医疗”2200万股,获利5.2亿。

  2013.7.5,阙文彬依约支付了蝶彩资产研究顾问费4858万。

  ▶处罚:

  (1)蝶彩资产:没收违法所得4858万元,并处以9716万元罚款;

  (2)谢风华: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3)阙文彬:没收违法所得约304.1万元,并处以约304.1万元罚款。

  ▶点评:

  1、“合法的市值管理”与“利用市值管理操纵股价”的界限在于判断当事人的行为只是为了短期拉升股价还是为了系统全面提升公司价值。本案当事人在《研究顾问协议》中赤裸裸地约定“以不低于20元/股的价格减持恒康医疗股票”,并约定蝶彩资产研究顾问费按减持成交金额的12.5%计提,直接绑定了双方的共同利益,从而具有了利用“市值管理”拉抬“恒康医疗”股价并减持获利的共同动机。

  2、著有《市值管理:市值决定公司命运》的谢风华实际上是位“伪市值管理专家”,其所谓的“投行驱动投资”不过就是股价操纵游戏。履历光鲜的他曾是国内首批注册保代,近年来却接连创下两个第一(上一个是内幕交易保代第一人)。

  五、唐家班:操纵六股累犯,罚没12亿

  ▶事实:

  1、操纵“小商品城”:利用资金优势,“沪港通”开通两年来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

  (1)主体:唐汉博、王涛(操盘手);

  (2)账户:3个香港账户和1个内地账户;

  (3)事实:2016/2/4~6/23(56个交易日,约3个月,其中21个交易日存在对倒,29个交易日存在日内反向交易,11个交易日撤回申报股数占申报股数比例超过50%),累计买入33.9亿,成交均价7.36元,累计卖出34.4亿,成交均价7.47元,获利0.4亿。

  2、操纵“同花顺”:唐家班(唐汉博、弟弟唐园子、表叔袁海林、表弟唐渊琦、表弟袁超)利用“袁海林”账户组(7个自然人账户)和“熊某林”账户组(2个自然人账户),2015/2/12~3/23(23个交易日,其中14个交易日存在对倒,18个交易日存在日内反向交易,12个交易日全日撤回申报量占账户组申报量比例超50%),累计买入30亿,累计卖出31亿,获利0.9亿。

  3、操纵“杰赛科技”:2014/12/1~2015/3/30(63个交易日,约3个月),累计买入13亿,累计卖出14亿,获利1亿。

  4、操纵“广发证券”:2014/12/4~5(2个交易日),涨停价21.9元累计买入342万股,均价23.8元全部减持,获利957万。

  5、操纵“新希望”:2015/3/23~26(3个交易日),累计买入5.85亿,成交均价20.34元,累计卖出6亿,成交均价21.64元,获利0.36亿。

  6、操纵“博云新材”:2015/3/24~26(3个交易日),累计买入1.8亿,成交均价17.87元,累计卖出2.3亿,成交均价18.03元,“袁海林”账户获利189万元,熊某林”账户亏损13万。

  ▶处罚:

  累犯,合计罚没逾12亿。

  ▶点评:

  本案系典型的大资金(个股动辄买入30多亿)坐庄型,操盘手多为亲戚或亲信,隐蔽性高,且多为累犯(如2012年,唐汉博先后操纵“华资实业”和“银基发展”被一再处罚;2015年,表叔袁海林操纵“苏宁云商”和“蓝光发展”被处罚),利用资金优势,建仓,拉抬,试盘,护盘,加仓,拉抬,出货等反复操作,甚至在账户高度集中的情况下仍疯狂超短线操纵股价。

  六、国海证券:债券代持交易风波

  ▶事件:

  2016.12.13,国海证券原员工张杨等人,以国海证券名义在外开展债券代持交易,未了结合约金额约200亿,涉及金融机构20余家,给债券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证监会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多方位采取措施,妥善化解了风险,并组织力量对国海证券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

  ▶处罚:

  (1)国海证券:责令1年内限期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暂停资管产品备案1年和新开证券账户1年,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1年;

  (2)张杨、郭亮2名违规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分别在10年、8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相关职务),涉嫌违法问题移交稽查部门调查处理;

  (3)与事件相关的5名违规人员:移交证券业协会注销证券执业资格;

  (4)2名分管高管:撤销任职资格;

  (5)3名历任合规总监:公开谴责;

  (6)其他有关人员:责令公司进行处分;

  ▶点评:

  内控严重缺失,萝卜章引发的滔天大案。除内部处理外,负责国海证券内控审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难辞其咎。

  七、 同花顺网络:传播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失联虚假信息

  ▶事实:网络传播媒介传播误导性信息

  2017.7.5,同花顺网络运营的同花顺财经网站债券子站点使用网络爬虫软件,从知名网站“和讯债券”自动抓取了一条2015年12月发布的关于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失联的陈旧信息。下午16时许,同花顺网络工作人员在文章录入审核中未发现信息来源日陈旧、时间不匹配等问题,将早已过期的文章作为即时新闻(标题“传复星集团董事长失联 交易所11复星债与10复星债大跌”)在同花顺财经网站债券栏目发布,并同步至同花顺网络维护运营的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相关文章此后被某信息港网站等媒介转载传播。当晚,复星集团工作人员对相关文章提出了异议。

  2017.7.6,相关概念A股及港股盘中股价大跌,对相关板块指数造成明显影响,多只跟踪指数ETF基金回撤明显;中午,复星集团官方微博发布了辟谣声明。

  2017.7.14,证监会立案调查。

  ▶处罚:

  责令同花顺网络改正,20万元罚款

  ▶点评:

  一条旧闻,让上海首富市值白白损失90亿。

  《证券法》第78条第3款明确要求,“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各类传播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在传播证券期货信息时,必须秉持客观、公正、严谨的立场,切实履行相关审核职责,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报道,禁止一切形式的编造和误导。

  八、鲜言:奇葩议案“叫板”监管,大庄家被罚没34.8亿

  ▶事实:不应披露擅自披露,1001项股东大会议案“叫板”监管

  2017.1.3,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布“监管工作函”,直指公司议案数量极大,前后交叉矛盾,逻辑极其混乱,大多数议案内容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如“关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恋爱审批制度”等,个别议案则属于强加股东义务,如“关于第一大股东每年捐赠上市公司不少于100亿元现金”,甚至内容前后矛盾的议案,如“关于公司全体员降薪300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体员工加薪50元的议案”等。

  2017.1.4,在“监管工作函”尚未正式公告时,上述两份“股东大会通知”及“监管工作函”均已在天涯论坛及东方财富网股吧等网络媒体中流传开来;更为恶劣的是,ST慧球还以股票代码600556为域名自建了一个网站,专门“宣传”这两则公告。

  2017.1.5,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再发布“情况通报”。

  2016.1.6,证监会对ST慧球进行立案调查;同日,广西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点评:

  1、据已披露的线索看,本案实质是ST慧球的控制权之争所引发的一系列信披闹剧。原实际控制人顾国平因股票爆仓风险而与上海躬盛(与鲜言关系密切)私下交易欲转让控制权自救,不曾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被张琲的瑞莱嘉誉不断举牌增持“截胡”,为保住公司控制权及董事会席位,“最牛证代”鲜言不惜执意对抗监管,自去年8月丧失信披直通车之后,双方争斗不断升级,各类诉讼、罢免案及改组案横飞,今年初故伎重演再抛1001条奇葩议案意图“鱼死网破”逼退对手,最终引发监管层上下震怒,连证监会党委都被惊动,誓言全面彻查ST慧球的违法违规行为!

  2、果不其然,很快,鲜言玩毕“多伦”(后更名匹凸匹,信披违法及操纵股价)玩“慧球”(信披违法),隐瞒实控人,妄图幕后做庄的恶劣行迹就被证监会一一揪出。

  3、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资本玩家鲜言花4亿(3亿首付款+1亿对顾国平借款)买来慧球科技实控人最终只能自吞苦果!但相对于广大多伦股份散户们而言,这却是一份迟来的行政处罚决定!若不是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事件已经严重挑战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并无情调戏了监管机构,想必鲜言还不会如此快得惹来“杀身之祸”(终身禁入),并对其此前坐庄的恶行一并严惩——总罚没金额34.8亿绝大部分是因为鲜言前几年的对多伦股份的坐庄操纵,长达几年的信披违法的成本(匹凸匹570万和慧球科技943万)则不值一提。无论如何,希望A股真正能迎来一个激浊扬清、风清气正的大时代!

  九、山东墨龙:官方认定“吃相”难看第一案

  ▲山东墨龙

  1986年创立,专业从事石油机械设计研究、加工制造、销售服务和出口贸易,产品主要有油管、套管、石油专用无缝管、抽油杆、抽油泵、抽油机、潜油电泵、注液泵及各种井下工具等,2004年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2007年由创业板成功转至主板(H股代码00568),2010年深交所上市(A股代码002490),成为第一家回归深交所的H股公司。

  ▶事实:上市公司信披违法,实控人父子信披违法且内幕交易

  (1)张恩荣、张云三父子超比例减持未信披

  山东墨龙董事长、实控人张恩荣分别于2014年9月26日、2017年1月13日减持1390万股、3000万股,减持比例分别为1.74%、3.76%;副董事长、总经理张云三于2016年11月23日减持750万股,减持比例为0.94%。张恩荣、张云三系父子关系,两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5140万股,占总股本6.44%,两人累计减持5%时未进行报告和公告。

  (2)张恩荣、张云三父子内幕交易“山东墨龙”

  2016.10.10,山东墨龙财务部经理丁某水、财务部副经理杨某秋向财务总监杨某汇报了公司三季度的财务情况,当时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存在重大亏损(截至三季度亏损2.19亿,山东墨龙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公告确认公司截至三季度亏损的事实),此为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随后杨某向总经理张云三汇报了公司财务情况,在张云三的授意下,10月17日左右,杨某要求丁某水、杨某秋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整,以达到盈利目的。丁某水与杨某秋商议确定后,杨某秋安排财务人员刘某涛修改了公司财务系统的相关数据。

  2016.10.27,山东墨龙公开披露财务信息为前三季度盈利834万,并预计全年盈利600~1200万。

  2016.10、11,山东墨龙经营状况依旧没有好转,处置子公司股权和工业园一块土地的计划没有实际进展。公司因要偿还到期银行贷款,资金压力一直较大。

  2016.11.23,张云三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山东墨龙”750万股,价格为10.97元,成交金额0.8亿(截至2017.2.3公开重大亏损信息,避损金额1434万),主要借予山东墨龙,借款金额为0.6亿。

  2016.12.30,东营银行400万美元的贷款需要山东墨龙法定代表人当面签字。自2005年,张恩荣已将公司管理权交给张云三,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权均授权张云三代为履行。由于当时张云三精神和身体不好,外出看病,杨某便直接到张恩荣家,请张恩荣当面签字。经协商,东营银行工作人员到张恩荣家履行了签字手续。

  2017.1.11傍晚,杨某和常务副总国某然到张恩荣家,汇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请张恩荣想办法筹措资金,希望资金到位时间不能晚于1月18日。

  2017.1.13,张恩荣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分三笔卖出“山东墨龙”,合计3000万股,价格为9.25元,成交金额2.8亿(截至2017.2.3公开重大亏损信息,避损金额1625万),主要借予山东墨龙,借款金额为2.1亿。

  2017.1.25,山东墨龙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通报了公司发生重大亏损的情况;同日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均同意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之前杨某与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有过沟通。

  2017.2.3,山东墨龙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预计亏损4.8~6.3亿(此为内幕信息敏感期终点)。

  ▶处罚:

  (信披违法)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30万罚款;(内幕交易)没收违法所得3059万(即避损金额),并处以9180万罚款。

  ▶点评:

  1、减持是为了无息借予上市公司进行资金周转不能成为内幕交易免责理由,当事人完全可以在重大亏损信息披露后再进行减持操作,当然这样套现金额会缩水不少。

  2、张氏父子二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滥用信息优势和控股地位,在上市公司重大亏损内幕信息发布前抛售公司股票,鱼肉市场,情节恶劣,是“吃相”难看的典型案例,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罚没1.2亿以儆效尤。

  十、圣达威:国内首例私募债欺诈发行被追究刑责

  ▲厦门圣达威

  1999年创立于厦门,是一家专业从事现代中式男装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品牌运营的知名企业。曾先后获得 “ 首届厦门十大服装服饰品牌 ”、“ 厦门市著名商标 ”、“ 福建名牌产品 ”、“ 福建省著名商标 ”、“2003-2008 年厦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 中国最佳男装设计奖 ” 、“2012 年度时尚品牌大奖 ” 、“ 中国驰名商标 ” 等殊荣。

  ▶案情:为融资成功,大肆财务造假和隐瞒债务,募资后大部分还高利贷,罔顾投资者利益

  2012年下半年,因资金紧张、经营困难,厦门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某与公司高管研究决定发行私募债券融资,并安排财务负责人胡某具体负责。为顺利发行债券,章某安排胡某对会计师事务所隐瞒公司及章某负债数千万元的重要事实,并提供虚假财务帐表、凭证,通过虚构公司销售收入和应收款项、骗取审计询证等方式,致使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发生重大误差,并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审计报告。

  2013.5.3,圣达威在深交所骗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备案,并在当年内,分两期发行私募债“13圣达威01”、“13圣达威02”,均为两年期,票面利率分别为9.5%、10.2%。这是深交所批准发行的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募集资金合计5000万,承销商及托管人为华创证券。

  2013.6.13,华夏基金认购了第一期的2500万。

  2013.9.27,第二期由国联安-辉石-债券一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圣达威获得募集资金后,未按约定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而是用于偿还公司及章某所欠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等,致使债券本金及利息无法到期偿付,造成投资者重大经济损失。

  2015.5.4,在接到华创证券的报案后,贵阳市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

  2016.9.19,圣达威欺诈发行债券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6.12.1,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债券罪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章某、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在随后的上诉审理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为终审裁定。

  ▶点评:

  本案的查处开启了中小企业欺诈发行私募债追究刑责的先河,对于震慑欺诈发行债券等犯罪行为,维护债券市场规范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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