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 股票快讯 > 东安动力:2017年度公司已拟定了初步现金分红计划|东安动力 返回上一页

东安动力:2017年度公司已拟定了初步现金分红计划|东安动力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2.05 15:45:03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45 收藏数: + 收藏 +赞()
热点栏目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个股诊断 最新评级 模拟...
热点栏目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个股诊断 最新评级 模拟交易 客户端

  2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召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邀请了阳泉煤业、东安动力、澳柯玛、标准股份和联美控股5家上市公司高管出席,上述公司将分别就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予以说明,并接受新闻媒体、券商研究员及广大投资者提问。

  东安动力董事长陈笠宝表示,东安动力作为一家上市比较早的企业,一直比较注重投资者回报工作,公司上市之初曾连续九年分红,2017年度,公司已拟定了初步现金分红计划,正与大股东沟通,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以下为全文:

  一、公司介绍近年没有分红情况

  各位投资者、投服中心代表、媒体朋友,大家好,我代表东安动力向投资者及媒体对公司的关注表示感谢。东安动力作为一家上市比较早的企业,一直比较注重投资者回报工作,我主要讲两方面:

  (一)公司上市之初曾连续九年分红

  公司包括首发上市共融资两次,募集资金9.1亿元,从1998到2005年公司连续9年分红,每10股每年派发最低1元,最高2.5元,累计现金分红5.6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61%。公司有分红的传统,只要有能力,公司还是尽可能回报投资者。

  (二)公司近年来未分红情况说明

  2005年到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汽车发动机受制于市场竞争,产品毛利率一直维持较低的水平,2013年毛利率曾降至—1.42%,公司本部仅在2010年实现本部盈利。2012、2013年,公司还曾因为连续两年亏损,股票在2014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期间,由于公司盈利基本都来自于投资收益,参股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也不能把全部盈利进行分配,而本部持续性亏损,但还需要维持运营,需要投资,因此,公司持续没有进行现金分配。

  2015年以来,公司产品老产品逐步退出市场,新产品逐渐生产,特别是在2016年,M系列发动机订单大幅提升,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3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约2亿元,以较低的代价完成了生产线由F系列向M系列的转换,市场同类项目投资在10亿元以上。另外,发动机销量提高后,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有一定程度提高,近三年平均贷款规模约4.6亿元。考虑公司资金比较紧张,因此,这三年也未进行现金分红,公司盈利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尽管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但也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企业的健康成长是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最近几年公司的经营质量大幅提升。

  2011到2015年,公司本部每年经营性亏损平均约1.5亿元,到2016年,通过开展产品及市场转型、降本增效、精益提升等工作,本部实现了经营性盈利。测算,2017年,尽管公司发动机销量较上年降低,主要是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升。公司预计盈利3900-5500万元。2017年,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两金占用大幅降低,产品毛利率进一步提高,目前已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了进一步保证。

  2014年以前,公司产品升级换代周期比较长,一个产品可以生产20多年,近年来,国家法规及市场竞争已促使产品的生命周期大幅缩短,产品一直在升级,这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入长安集团后,通过几年的努力,公司已具备这项能力,企业研发能力在小排量发动机行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已完成了M系列增压发动机及增程式发动机的开发,能够满足中期国家法规要求,并与车和家等新能源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7年度,公司已拟定了初步现金分红计划,正与大股东沟通,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谢谢大家。

  20分钟前

  主持人-新华网 孔亮 :

  谢谢。接下来请东安动力董事长陈笠宝做简单介绍。

  20分钟前

  澳柯玛董事长 李蔚 :

  各位媒体的朋友大家好!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是2000年9月上市的。

  围绕打造智能主业核心竞争力,形成了涵盖了家用制冷、装备冷链,以及O2O营销平台,推动公司业务模式和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要求。近几年公司一直未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是根据章程规定,公司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进行分配的原则”,并据此规定了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基于公司近年来合并未分配利润一直为负数(截至2016年底,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2081.15万元),根据上述章程规定的孰低原则,公司并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条件,因此未进行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之所以制定如此分红条件,主要是股东为支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在当时的资本市场环境下,基于审慎原则,为避免出现利润超分情况,从而导致上市公司现金不足而制定的。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在历次年度股东大会前,举行了投资者业绩说明会。

  为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公司积极实施非现金分配策略。

  2017年7月下旬,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鼓励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回报股东,完善分红机制,经公司董事会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部分股东沟通,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等各方的意见,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公司启动了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修订工作。本次章程修订删除了有关利润分配“孰低原则”规定,并调整了现金分红具体条件,为公司今后实施现金分红扫除了制度障碍。根据新修订草案:“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时。

  上述章程修订事宜已于2017年8月17日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拟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将本次章程修订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起,公司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章程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以上情况向各位作一个说明,谢谢。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股票快讯最新文章

MORE+
 

热词推荐

MORE+

推荐阅读: 道氏理论 股票交流qq群
 

股吧论坛最新帖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