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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起诉上海华信 涉“质押合同纠纷”|光大银行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4.02 16:45:09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82 收藏数: + 收藏 +赞()

  本报实习记者 吴婧 记者 郝成 上海报道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2018年3月28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长宁支行)诉讼上海华...

  本报实习记者 吴婧 记者 郝成 上海报道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2018年3月28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长宁支行)诉讼上海华信的“质押合同纠纷”在上海长宁法院开庭,合同标的总额超8000万元。

  上海长宁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因上海华信提出管辖异议,下次开庭时间将另行通知。“共有四个质押合同,每个合同金额大概在2000万元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开庭只是光大银行上海长宁支行对上海华信发起多个诉讼的一部分而已。因为在一个多月后的5月9日,其另一场诉讼——涉及两份金融借款合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也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除了上海司法界,上海华信还作为被执行对象出现在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冻结执行名单中。

  3月30日,上市公司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上海华信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消息:上海华信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约4.96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5.81%,占公司总股本的21.77%。

  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冻结执行人的冻结日期为3月15日,冻结5800万股;福建省福州人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约1535.21万亿股,冻结时间3月1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冻结约4.02亿股,冻结时间3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2000万股,冻结日期为3月21日。一位司法界人士对记者表示,冻结时间一般都是三年,完全独立于质押和诉讼期间。

  华信国际在公告中表示,“已经通过致电、函告等方式询证并督促上海华信尽快核查该事项的具体情况,不过截至公告披露日,暂未获得回复。”

  3月31日,华信国际又发布一则重要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上海华信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上海华信对公司的持股数量发生变动且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截至记者发稿前,天眼查中记录的华信国际联系电话仍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高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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