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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再度回应坑害消费者事件:涉事机构与公司无关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4.06 21:30:0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150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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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视台:将对中青旅不实指责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坊”栏目发布侵害我司品牌声誉不实内容的再次声明

  4月4日,中青旅(以下简称“我司”)检索到由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坊栏目(以下简称“新闻坊”)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条名为《【已有70多位老人被坑!】少则3万,多则30万!沪上知名旅行社被曝侵占旅游费!》微信内容,文中提及:“4月2日上午,约70多名消费者涌进位于嘉定区叶城路上的“中青旅大厦”的“中青旅总部会议室”、“2016年初上海大通旅行社100%的股权都被‘上海中青旅行社’收购“等内容。

  以上内容未与我司核实,将涉事旅行社及办公地点简称为“中青旅”,并以“中青旅总部“、“中青旅大厦”等字眼,诱导消费者认为相关事件是中青旅行为,干扰了社会舆论导向,对我公司品牌造成重大伤害。就此,我司于当日发布《关于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坊栏目微信公众号 发布侵权我司品牌不实内容的声明》,对“新闻坊”栏目的不实报道予以澄清,并要求对方发布勘误更正声明,停止不实报道并消除恶劣影响。

  4月5日,“新闻坊”栏目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关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新闻坊”微信公众号不实指责的声明》,并在上海电视台“新闻坊”栏目播出节目(地址:http://www.kankanews.com/a/2018-04-06/0018396084.shtml),以“记者到现场调查采制”为由,否认之前报道不涉及“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享有“中青旅”驰名商标的权益,否认侵害我司名誉的情况。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提述事宜在此再次声明如下:

  1、上海电视台“新闻坊”栏目微信公众号之前《【已有70多位老人被坑!】少则3万,多则30万!沪上知名旅行社被曝侵占旅游费!》微信内容,此事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文中所涉公司非我司或下属分子公司。对事件本身中青旅不持异议。

  2、我司之前声明指出 “新闻坊”报道中涉及“中青旅大厦“、”位于21楼的中青旅总部会议厦“、“爷叔阿姨都找到了中青旅”等表述为引用简称不当,且此说法将引导消费者误以为上述事件为中青旅所为。我司注意到,新闻坊4月5日的声明中,已不再使用“中青旅”、“中青旅总部”等混淆性措辞。对此,我司表示赞赏。如“新闻坊”之前报道没有采用类似说法,则不会引起歧义和争议。

  3、 “中青旅“商标系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权益。国家《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规定,“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为维护我司合法权益,我司已采取法律证据保全措施,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中青旅真诚欢迎新闻媒体的监督,也衷心期待新闻媒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恪守新闻操守,严格甄别信息真伪,防止不实信息的扩散和传播。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6日  

责任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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