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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山IPO名称引争议 实控人舟山国资回应“不许用”|IPO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4.13 07:00:03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39 收藏数: + 收藏 +赞()

  “普陀山”IPO名称引争议 实控人舟山国资回应“不许用”

  本报记者 董鹏 成都报道

  早于4月初完成IPO材料更新的普陀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却在昨日掀起一场...

  “普陀山”IPO名称引争议 实控人舟山国资回应“不许用”

  本报记者 董鹏 成都报道

  早于4月初完成IPO材料更新的普陀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却在昨日掀起一场波澜。

  一切缘起于,中国佛教协会与普陀山旅游公司实控人舟山国资委双方,对“普陀山”名称使用的双双表态。

  4月11日,中国佛教协会官网还发表了一篇《谁在将佛教商业化?——普陀山上市的忧思》文章。该文直接指出,以信仰之名“上市”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对中国民众的社会心理将产生深远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普陀山与山西五台山、四川峨眉山、安徽九华山并称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山名中的“普陀”二字,源自佛教《华严经》“Potalaka”(普陀洛迦或补怛洛迦)的音译,该经记载“普陀山”为观自在菩萨(观音菩萨)的住地。

  需要指出的是,本次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资产,主要包括旅游客车、旅游索道、旅游客运,以及香品生产销售、旅游商品销售、旅游配套服务等业务,而未涉及景区门票收入。

  实际上,九华旅游(603199.SZ)上市前也曾将门票收入剥离出体外。

  其中原因便在于国务院2006年出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风景名胜区门票由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

  自此条例实施以后,景区门票不能作为上市主体的收入,但是早在1997年便上市的峨眉山A(000888.SZ)并未受此影响。

  由于缺乏收入大头门票业务,这类旅游景区收入难以形成规模,甚至净利润仅有几百万,这让彼时推进IPO的普陀山和五台山陷入两难。于是,五台山更是在2012年宣布“不考虑上市了”。

  即便如此,前述佛协文章认为,虽然表面上未涵括寺院等佛教资产,但佛教是普陀山旅游的最大特色和核心资源,佛教寺院、圣迹及观音信仰的感召力,是支撑其上市业务的最重要前提,也是“普陀山上市”的最大“卖点”和“保障”。

  该文章还指出,此次若以“普陀山”的名称上市成功,还会产生示范和连锁效应,诸如五台山、梵净山、武当山等佛教道教名山难免会陆续效仿跟进。

  对此舟山市国资委12日明确回应称,“反对利用宗教商业炒作,如上市审核通过,在提交股票名称审核时,将充分考虑各方关切,不以‘普陀山’作为股票名称。”

  可以预见的是,即使本次普陀山能够通过发审委审核,未来股票简称也将加上“旅游”或者“文旅”等字样。

  无独有偶。2017年3月,山西五台山文化旅游集团再次改口,并公开招募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及评估机构,重新筹备启动IPO。

  随着此次普陀山引发广泛争议,类似资产IPO或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核,届时四大佛教名山能否齐聚A股仍是未知。

  (编辑:朱益民)

责任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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