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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环保转型举步维艰 多家合作方身份可疑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4.23 10:45:0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79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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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林环保于3月17日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推进现金收购事项的公告》,披露终止收购江苏博恩控股股权的相关计划,原因是结合本次收购的预估作价情况,预计本次收购事宜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改为按照对外投资的相关审议程序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科林环保原本的主营业务为袋式除尘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6年11月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从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宋七棣及其控制的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处受让了359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由此成为科林环保的第一大股东;同时宋七棣等多名科林环保原股东还将另外9%的科林环保股票投票权约定委托给东诚瑞业行使,这使得东诚瑞业在公司拥有投票权的股份比例达到28%。

  这宗看似平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因为东诚瑞业所支付的超高对价,备受市场关注。根据科林环保在2016年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东诚瑞业受让科林环保股票的价格高达43.4618元/股。而当时科林环保二级市场股价仅为26.64元,对应着东诚瑞业溢价了60%以上;此后科林环保股价最高也仅达到过33.19元,仍较东诚瑞业的收购价低了四分之一。

  伴随着东诚瑞业以超高溢价入主科林环保,上市公司的主业也随之步入转型期,在剥离原有的袋式除尘器相关经营业务的基础上,向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并签订了多宗大额框架合作协议。但是,从科林环保转型光伏发电过程中所选择的合作方来看,其中却存在很多疑点。

  典型者如科林环保在2017年8月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签订《滨州昌辉10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之合作协议》,公告中披露上市公司与“滨州昌辉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滨州昌辉10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之合作协议》,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100MWp、总投资约为70000万元,当期30MW金额为21000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合作方“滨州昌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为山东省滨州市开发区渤海二十四路以西黄河二路以南金融期货大厦。

  但是经过实地走访发现,“滨州市开发区渤海二十四路以西黄河二路以南”已经并不存在所谓的“金融期货大厦”,现已更名为“华翔大厦”,这体现在在该栋大厦办公的其他公司注册资料中,而唯独“滨州昌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未进行更正。

  不仅如此,“滨州昌辉新能源有限公司”被标注的办公楼层为该栋大厦的第6层,但实际上在第6层并未能够找到门口名牌上标注有“昌辉新能源”相关字样的办公间。这令人怀疑“滨州昌辉新能源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仅仅是一个“皮包公司”?是否具备合作开发总额达7亿元项目的实力?

  与此同时,《滨州昌辉10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之合作协议》的项目担保方为“南京宝连宸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18万元,但标注的认缴出资时间为2031年7月,目前的实收资本仅为50万元。

  这样一家资本规模的公司,给一个投资总额达7亿元的项目做担保,是否恰当?而“南京宝连宸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自然人陈勇,此人还曾担任“南京勇硕财务咨询中心”的法人代表,而这家公司则被吊销营业执照。

  再来看科林环保在2017年8月2日发布的另一则合作公告,公告披露上市公司与“广西钦州中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肇源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广西钦州犀牛脚镇西坑村中肇120MWp(首批60MWp)光伏项目之合作协议》,约定由科林环保责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广西钦州犀牛脚镇西坑村中肇120MWp光伏项目、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43200万元;青岛智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担保方。

  公开资料显示,“广西钦州中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但实收资本为零,是“上海中肇源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上海中肇源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注册资本1200万元、但实收资本也为零。而项目的担保方“青岛智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则是“上海中肇源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且“青岛智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但实收资本为零。

  也即科林环保的《广西钦州犀牛脚镇西坑村中肇120MWp(首批60MWp)光伏项目之合作协议》的合作方、担保方原本就是母子公司关系、受到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在表面看似金额不小的注册资本背后,均未进行实际出资,也即均是“空壳皮包公司”。

  上述两宗合作项目中的基础信息,都指向这些与科林环保签订了数亿元合作协议的合作方规模小、经营并不规范,这令投资者担忧科林环保所签订的这些巨额合作协议,是否能够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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