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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大股东被警示:与一致行动人持股达5%未披露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4.25 09:45:0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68 收藏数: + 收藏 +赞()

  新浪财经讯 日前,山西证监局发布了对常州耀翔瑞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耀翔瑞天)的警示函。

  据介绍,耀翔瑞天或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东制药) 的股东。 20...

  新浪财经讯 日前,山西证监局发布了对常州耀翔瑞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耀翔瑞天)的警示函。

  据介绍,耀翔瑞天或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东制药) 的股东。 2018 年3月8日,振东制药披露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3月6日,耀翔瑞天通过大宗交易增持振东制药 1012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5% 。上述交易完成后,耀翔瑞天及一致行动人常州京江博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振东制药 5.54%的股份。

  耀翔瑞天作为振东制药的股东,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振东制药股份达到5%时,没有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买入振东制药股票。

  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为规范股东行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耀翔瑞天采取警示函措 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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