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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立案调查公告指向当年旧案 曾爆重大会计差错|惠而浦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5.04 07:30:0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49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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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惠而浦(600983)最新发布的被立案调查公告颇为特殊。通常来讲,立案调查通知书里只会提及公司涉嫌信披违规或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惠而浦的被查公告中却明确写着因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实施立案调查。

  曾爆出重大会计差错

  关于惠而浦的2015年、2016年年报,公司此前已经爆出过重大会计差错。

  2017年7月27日,惠而浦曾发布《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称,销售折扣计提方面在2015及2016年度存在会计差错,根据管理层的初步估计,差错金额约为人民币2.5-3亿元,该等差错将可能导致相应年度营业利润的减少。

  2017年10月16日,惠而浦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称,该次会计差错系由于公司在销售折扣处理、销售费用、收入确认及库存商品成本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而产生。会计差错更正累计减少惠而浦2016年度净利润89019873.41元,影响比例为23.9%;会计差错更正累计减少公司2015年净利润人民币100249538.52元,影响比例为22.8%。

  公司称,在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中,存在销售折扣的少记、迟记和计提不足,原因包括不当行为及缺乏遵守相关操作流程的意识和注意;公司销售、营销财务和物流部门部分员工存在违反会计政策及相关公司政策,导致公司存在产品尚未发货即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形,该行为导致相关财年存在多记收入的情况;除销售折扣和收入确认问题之外,由于在 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库存成本结转发生电脑系统故障,相关调整分录未及时冲销,导致已售产品的营业成本存在少记的情况。

  此前已遭行政监管

  根据惠而浦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公司将极有可能承担起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责任。

  “惠而浦明确其被立案调查是因为2015年、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立案调查公告里明确披露被调查原因的情况非常少见,这意味着监管层已经掌握了2015年、2016年年报虚假记载的确切线索,并且该公司在2017年7月27日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可能仍然存在不实。本案可索赔范围稍显复杂,目前而言,两个时间段的投资者都有可能可以索赔。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的调查结论表明该公司2017年7月27日的更正仍然存在虚假记载,那么2016年4月22日至2018年5月3日期间买入惠而浦并且在2018年5月3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依法有权就其损失提起索赔诉讼。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的虚假记载并未超出该公司2017年7月27日更正公告的范围,那么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2017年7月26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以参加索赔诉讼。”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

  基于此,2016年4月22日至2018年5月3日期间买入惠而浦并且在2018年5月3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或者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2017年7月26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打赢官司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记者注意到,公司已经于去年12月遭到了安徽证监局的行政监管。公司此前公告,于2017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1 号《关于对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被认定定期报告存在错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被要求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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