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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第一大券商申请设立外资控股券商 挖角动作不断|券商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5.08 22:00:0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72 收藏数: + 收藏 +赞()

  野村证券大事不断,先是迎来了来自华泰证券的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陆挺,后又向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加速布局中国市场。这是新规后首家外资申请在华设立控股证券公司的券商。详情可点击...

  野村证券大事不断,先是迎来了来自华泰证券的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陆挺,后又向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加速布局中国市场。这是新规后首家外资申请在华设立控股证券公司的券商。详情可点击《华泰证券研究所所长陆挺转投野村证券,野村正在中国谋更大棋局!接任陆挺的竟是经纪业务大咖》。

  5月8日,野村控股株式会社等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拟持股51%。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将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相关申请的审核工作。

  对此野村方面有何最新回应?

  公司方面给出的回应是,“我们目前正在筹备申请在中国境内开展证券业务的牌照,但是现阶段不方便透露任何详细信息。”

  6天前瑞银刚申请,瑞银申请完野村来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外资办法》”)发布后的第8日,野村控股株式会社就向证监会递交了申请,要求在华设立控股证券公司,这是新规后首家要求在华设立控股证券公司的券商。

  在6天前,证监会受理了“瑞银证券股权变更”的申请,详情可点击《重磅!首家合资证券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申请,已获证监会受理》,具体来看,瑞士银行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从24.99%增至51%,实现对瑞银证券的绝对控股。瑞银证券、野村证券速度之快超乎市场想象。

  图片来源:东方IC

  4月30日,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时就强调了已有欧洲及亚洲等地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多次和证监会沟通了解政策,可见,上述机构早有准备。

  1925年成立的野村证券现是日本第一大券商,也是最早拓展中国金融和投资业务的境外机构之一,截至2016年3月末,野村证券旗下零售客户资产超过100.6万亿日元,AUM超过40.1万亿,拥有最大的零售网络(159个分支机构),业务涉及零售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机构业务等,其拥有159个分支机构,积累了固定的客户群体,在市场上拥有良好的声誉。

  市场预期第三家递交申请的有可能是摩根士丹利,摩根士丹利早在1993年就开始进入中国,2010年12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与华鑫证券共同出资设立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

  合资公司的成立时间为2011年5月4日,注册地在上海,华鑫证券在合资公司中持有三分之二的股权,而摩根士丹利持有三分之一股权,相当于在当时规定下满格持股。从持股比例上看,外资在合资券商的持股比例基本在33.3%。摩根士丹利是第一个将在合资券商中持股比例提高至49%的外资机构,近期也表示有意将在合资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的持股由49%提高至51%。

  野村证券大事不断

  值得注意的是,野村证券近期大事不断,今日野村证券前脚刚任命陆挺为野村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后脚就向证监会递交了申请。

  在加入野村之前的两年时间里,陆挺在华泰证券任研究所所长兼首席经济学家。

  陆挺将常驻中国香港,并向野村新兴市场经济研究主管苏博文汇报。陆挺在野村的主要职责是带领中国经济研究团队对中国的经济走势进行预测,并致力于影响中国发展的宏观经济专题研究,提升野村在市场的影响力和领导力。

  野村亚洲(除日本外)执行主席及中国委员会主席饭山俊康表示:“中国市场对野村非常重要。陆挺的加入进一步展示了我们全力创建中国专业团队的承诺”。野村证券加速布局中国区业务。

  外资来了,他们将后发制人?

  最新颁布的《管理办法》将外商投资限制放宽“由参转控”,合资券商业务范围逐步放宽。根据新规,合资券商的境内股东与其他券商的股东条件统一;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放宽至 51%,对上市券商持股比例不超过30%;允许新设合资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依法有序申请证券业务。

  同时,外资可采取新设或增资的方式加大资本投入。

  民生证券分析师周晓萍指出,境外大型券商在投行和机构服务业务方面具有经验优势,外资机构作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的证券公司将会发挥相关业务优势。

  截止目前,我国境内共有中金、瑞银证券、高盛高华、瑞信方正、中德证券、东方花旗、摩根士丹利华鑫、华欧国际、海际大和、第一创业摩根大通、华英证券等10多家合资券商,从开展的业务情况看,2016年以前开业的合资券商中除特批的中金公司和瑞银证券外,其他合资券商的业务范围均是单一的投资银行业务,且基本是以内资券商的投行子公司形式存在,无法申请开展经纪、资管等业务。

  2016年至2018年4月,在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的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框架下获批设立的合资券商共有4家,分别为2016年成立的申港证券、华菁证券和在2017年7月获批的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这4家合资券商中除汇丰前海证券(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外,其他3家为全牌照。

  中原证券分析师邓淑斌认为,由于业务单一、缺乏控制权、难以充分发挥境外股东的专业优势等因素,导致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规模难以做大,在证券行业内的排名并不靠前,甚至个别合资证券公司在行业内的排名还相对靠后。因此,《管理办法》实施后,2016年以前设立且业务范围主要为投资银行业务的合资证券公司,经营范围或业务牌照单一的现状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得以改善。

  根据 2017 年中报,目前 10多 家合资券商中资本实力靠前的仅有中金公司净资本141.64 亿元位列行业第 25 名, 中银国际证券 114.62 亿元位列第 36 名。在营收方面,2016 年中金公司以 73.22 亿元位列第 17 名,中银国际 28.31 亿元位列 35 名。其他合资券商排名靠后,整体营收占比不足 5%。

  根据《管理办法》,进入市场的外资机构目前限于优质的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对于近 3 年的业务规模、收入、利润、长期信用均有较高要求。文件对券商股东资质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一是单位比例的股东,一是绝对控股股东,对于绝对控股股东的资质要求非常严格,要求双1000亿,因此目前来看一方面是在放松外资进入的门槛,另一方面也是在提高对证券公司股东的门槛。

  山西证券认为,证券行业已充分竞争,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外资比例很小;证券业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主营业务明显承压,外商在境内开展业务面临较多的困境。客观上,外商投资比例和经营范围的放开会吸引更多的外商进入,但主观上合资券商的经营风格与境内证券行业的适配性是制约外商投资的重要因素。

  具体来看,经纪业务的开展需要深耕于本土投资者,涉及巨额成本和时间积累,境内券商在营业部网络和互联网平台方面有明显优势,外资券商赶超较为困难。自营业务与二级市场的波动性密切相关,而境内外股市又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合资券商并不存在明显优势。在投行业务方面,目前一级市场多数是中小型项目,超大市值项目已基本完成,大型外商的投资风格未必能充分适应,而且境内各投行已经充分组建团队、充分参与竞争、充分熟悉政策环境以及行业情况,在竞争中具有先发优势。在资产管理和机构业务领域,外资券商或因有更多先进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较领先的产品而有突破的空间。

  搅动行业格局

  据证监会的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已有十余家合资券商正在排队等待设立审批,其中阳光证券、粤港证券已经完成“受理”环节的审核,进入审查期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环节。

  对国内券商而言,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外资券商在综合服务水平上占有优势,其资本力量的引入能够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结合目前外资券商的综合实力情况,资本开放可能对其规模相近的中小券商造成一定冲击,但对于规模券商的影响有限,尤其考虑到券商传统业务的培育期较长、客户黏性较高,外资券商的资本扩充难以对规模券商构成实质威胁。

  从整个金融业角度来看,陈雳认为,引入外资的过程与行业综合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将是同步进行的,引入外资参与国内市场份额的竞争也是对前期金融体制改革制度建设的一次很好的考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的施行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建等制度安排已经完成,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机制有效性都会在整个外资开放的过程中得到很好的检验。

责任编辑:郭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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