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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业绩近半为税收优惠 三年却头顶26起税务处罚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5.31 08:00:03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50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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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 马先震) 昨日下午两点以后,深信服(300454.SZ)砸开涨停,收报103.95 元,涨幅为1.82%。深信服昨日创下巨量换手,成交额为22.95亿元,换手率为53.02%。此前深信服曾经连续10个交易日封于涨停。 

  资金龙虎榜显示,昨日卖出最大席位为国泰君安沈阳十一纬路营业部,卖出金额为2349.72万元,买入金额为21.48万元。卖出第三大席位为机构专用,卖出金额为1161.38万元,买入金额为870.13万元。 

  5月18日、25日,机构专用席位上榜资金龙虎榜卖出名单,卖出金额分别为7.64万元、13.99万元。 

  深信服2014年至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4,959.15万元、131,875.83万元、175,004.68万元、247,247.4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3,284.97万元、34,422.31万元、24,322.28万元、59,992.86万元。 

  数据显示,深信服2015年至2017年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18,408.82万元、20,547.21万元、28,906.20万元;归属于发行人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3%、84%、48%。 

  深信服毛利率连降三年,2014年至2017年毛利率分别为84.29%、80.80%、78.66%、75.50%。 

  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发现,2015年1月1日至今,深信服及其子公司共受到税务部门处罚26起,其中因丢失已开具发票而受到处罚23起、处罚金额合计1.07万元;因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纳税资料而受到处罚3起、处罚金额合计0.01万元。公司在2017年被处罚11起,为报告期最多的一年。 

  此外,深信服手上还握着百万元量级的罚单。深信服还因少申报、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遭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罚。 

  深信服网络主要问题为:(1)2012年8月-2013年10月,将购入的货物57.05万元用于无偿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处理,少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2011年11月-2013年6月,受托开发软件产品收取金额共2,238.92万元,合同约定形式的技术秘密转让权由深信服网络独家享有,未申报增值税收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文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2016年9月26日,深信服网络已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二稽处[2016]83号)缴纳了上述税款335.01万元及滞纳金106.60万元。 

  最为难看的是,深信服临上发审会,自然人股东才补交超300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2016年12月5日,深信服有限全体董事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并确定以201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公司经审计净资产8.68亿元(其中资本公积2.27亿元,盈余公积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5.15亿元)折合成3.6亿股份,余额5.08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此次改制,8名自然人股东何朝曦、熊武、冯毅、张开翼、郭栋梓、夏伟伟、邓文俊、王力强应缴纳3528.1万元个人所得税。 

  直至2018年1月12日,也就是公司即将上发审会的前夕,上述8名自然人股东才向税务局足额缴纳上述改制个人所得税。 

  据中国经济网统计,深信服2015年至2017年三年税收优惠共6.79亿元,2015年9月至2018年1月共进行股利分配8.05亿元。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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