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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尔向控股股东启动法律程序 对方未能按时补偿款|斯太尔|英达|补偿款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9.04 07:30:07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61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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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斯太尔向控股股东启动法律程序

  “因为需要往法院递交材料,我们和控股股东英达钢构会在下周有一次正式沟通,对其尽到告知义务。”9月3日,斯太尔董秘孙琛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英达钢构未能在湖北证监局要求的时间内履行补偿款事项,上市公司已经启动了法律程序。

  据了解,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简称“英达钢构”)2014年入主斯太尔时曾作出业绩承诺,2014年-2016年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4亿元及6.1亿元。但2016年实际实现业绩仅为1.23亿元,业绩承诺缺口高达4.87亿元。

  之所以选择在9月1日起诉,孙琛表示,早前湖北证监局已对公司下发监管函,要求业绩补偿款在9月1日前解决。“当时约定的补偿时间是6月11日,但是英达钢构面临的经济形势不好,并且补偿款数额较大。去年的补偿款也是通过分期支付才完成,并支付了延期的利息。”

  孙琛介绍,双方协商后确定从今年6月份开始分三期支付业绩补偿款,英达钢构对此没有异议,并在筹措资金解决业绩补偿款。

  斯太尔在今年5月12日向英达钢构发出业绩补偿的书面通知,英达钢构需在规定期限内(2017年6月11日前),将4.87亿元全额交付给公司。6月27日,英达钢构结合自身资金周转及市场融资现状,修订了此前提出的后续履约计划,即:7月25日前向公司支付1.2亿元,7月28日前向公司支付1.6亿元,8月28日前向公司支付剩余2.07亿元,并就应付未付业绩承诺补偿款按0.3%。/日的利息向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斯太尔从6月份开始已发布三份业绩补偿款进展公告,但公告中无一例外显示英达钢构方面未支付任何款项。

  “我们之前也通过律师、券商等前去英达钢构做了尽职调查,虽然英达钢构在尽力筹措资金,但我们也不能因此放弃上市公司的权益。后续双方都会履行各自的职责,我们会走司法程序,该冻结或保全资产这些都会做。”孙琛表示,首先可以保全的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英达钢构持有上市公司一亿多股,虽然处于被质押状态,但按市值计算完全可以覆盖业绩补偿款。“至于补偿款的筹措进度,英达钢构并未回复上市公司。”

  斯太尔2017年半年报显示,控股股东英达钢构持有上市公司的1.18亿股份全部处于被质押的状态。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联系英达钢构方面,但其工作人员称领导没有意愿进行回应。(于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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