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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科技16天收3份关注函 控股股东1.82亿股股份冻结|大富科技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7.09 07:45:05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57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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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 琳

  见习记者 张文湘

  大富科技正成为监管层的“重点关注对象”。7月6日,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再次下发关注函,要求大富科技回答,在控股股东债务重组多项重要条款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前期以此申请停牌、与相关公司签署意向性协议并对外披露是否存在可能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在今年5月14日,大富科技控股股东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配天”)持有的1.82亿股大富科技股票遭冻结。在此情况下,大富配天又宣布将转让29.99%大富科技股份,引发了监管层和投资者的密切关注。从6月21日开始,在短短16天的时间里,大富科技已经收到3份关注函。

  控股股东股份遭冻结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6月11日,大富配天持有3.31亿股大富科技股份,占大富科技总股本的43.11%,是大富科技的控股股东。而孙尚传则持有大富科技9.57%的股份,与大富配天为一致行动人,同时也是大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6月5日,大富科技发布公告称,大富配天持有的1.82亿股大富科技股份遭到冻结。遭冻结的股份占大富科技总股本的23.73%,司法冻结到期日为2021年5月13日。另外,大富配天还有1500万股大富科技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轮候期限为36个月,该部分股份占大富科技总股本的 1.95%。

  大富科技解释称,大富配天股份遭到冻结,是由于杭州延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起仲裁,要求大富配天赔偿其3.91亿元投资款、利息等费用。而截至记者截稿,大富科技始终未就上述仲裁纠纷的起因进行详细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未及时就股份冻结一事进行披露,大富配天、孙尚传也于6月19日收到了监管函。大富配天所持股份于5月14日遭冻结,而大富科技直到6月5日才予以公告。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认为,大富配天、孙尚传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7月6日,《证券日报》记者致电大富科技,大富科技工作人员称董秘、证代一天都在开会,自己无法回答记者的问题。而7月5日至7月6日,记者多次致电杭州延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因股权转让收到关注函

  所持股票遭到冻结不久,大富配天又宣布将转让大富科技的股份,而此举也引起了监管层的持续关注。

  6月11日,大富配天宣布签署意向协议,拟向北控(大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投资”)转让约29.99%大富科技股权,同时北控投资将协助大富配天解决债务事项。如交易最终完成,大富科技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在公告中,大富科技并未对大富配天的负债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大富配天持有大富科技43.11%的股权,被冻结、遭到司法轮候冻结的股权,分别占大富科技总股本的23.73%和1.95%。换言之,大富配天未被冻结的大富科技股份,仅占大富科技总股本的17.43%,不足29.99%。本次股权转让是否能成功,引起了投资者和监管层的广泛关注。

  6月21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大富科技说明股份冻结是否会影响股权转让、北控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等问题。

  “由于双方签订的是意向协议,协议中应该会对被冻结的股份作相关的约定,如果双方正式协议中约定了股份转让的时间,在该时间节点前,大富配天解决了司法冻结的问题,可以自由支配对应的股份,该股份转让协议是不存在问题的。”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军解释。

  同时张军也认为,即使双方签订了意向协议,而大富配天最终未能解决股份被冻结的问题,最后交易也有可能因为股份没有解冻而无法进行下去。

  与兴港投资协议再引关注函

  就在与北控投资签署协议半个月之后,大富配天又在6月28日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投资”)签署协议。协议约定,兴港投资拟指定企业以“承接可交换债并转股+协议转让”方式,自大富配天处取得上市公司约29.99%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解决大富配天的债务问题。资料显示,兴港投资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

  大富科技表示,大富配天与北控投资之间的协议没有排他条款,在停牌期间,大富配天与兴港投资进行了接触。大富配天投资之所以与上述两家公司分别签署意向协议,是希望尽快解决债务问题。

  同时,大富科技也强调,与兴港投资的交易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存在无法通过审核的风险;就承接可交换债券的事项,兴港投资尚未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而交易双方也未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 换股价格、收购股票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尚未形成具体的交易决策。

  大富配天与兴港投资的协议,再一次引发监管层的关注。在6月29日和7月6日,深交所下发两道关注函。在7月6日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大富科技回答,在控股股东债务重组多项重要条款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前期以此申请停牌、与相关公司签署意向性协议并对外披露是否审慎,是否存在可能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短短16天之内,深交所针对大富配天债务重组一事已经下发了3道问询函。在7月10日前,大富科技需要将最新的书面说明材料送交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而事件的最新进展,《证券日报》也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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