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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广告门”:受害者还是老赖?|比亚迪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7.17 09:00:02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118 收藏数: + 收藏 +赞()

  律师称,比亚迪享受了权益,就必须承担责任

  金证券记者 江芬芬

  比亚迪“广告门”事件正在持续发酵,并且已经波及二级市场股价。就在7月16日,涉事双方再度隔空...

  律师称,比亚迪享受了权益,就必须承担责任

  金证券记者 江芬芬

  比亚迪“广告门”事件正在持续发酵,并且已经波及二级市场股价。就在7月16日,涉事双方再度隔空开战。一方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强调,公司从未授权相关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相关人员对外签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伪造;另一方面,涉事广告供应商则称,所谓诈骗是不存在的,比亚迪无法“甩锅”。

  尽管真相仍未完全浮出水面,背后迷雾越来越重,《金证券》记者接触的律师直言,比亚迪在享受权益的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在相关调查结果未出之前,涉事广告供应商可以启动民事追偿。

  隔空激战

  7月16日早间,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在港股发布公告回应“广告门”事件。公告称,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李娟以比亚迪及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伪造。李娟冒用比亚迪员工身份、使用伪造印章对外签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亚迪已就上述事项向警方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就在7月12日,比亚迪一纸声明称,李娟假冒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身份,伪造比亚迪多枚印章,以比亚迪名义,与多家单位及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对此,“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

  该则声明引起广告圈怒怼。其中,上海竞智广告有限公司公开发声,这家公司于2016年开始服务于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上海竞智提出质疑,“这么大的活动量,这么声势浩大的品牌宣传,贵司真的一点也不知道吗?这是3年,不是3个月!”再则,比亚迪所有区域做的活动,都需要大区经理、各4S店经销商负责人来参加活动,如果真的无关,文件和签字又从何而来?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昨日下午1点,比亚迪“广告门”涉事4家广告供应商也紧急召开媒体发布会,对比亚迪与广告商合作纠纷事件情况进行说明。据与会媒体透露,竞智广告负责人表示,最初跟上海比亚迪合作的时候,李娟表示,因为上海比亚迪有些民事诉讼纠纷,账户被封了,因此款项要找代收代付公司来做。“我们收到过钱,几百万,我们查过那家汇款公司,持股人是上海比亚迪员工”。

  比亚迪的供应商也表示,几个供应商都没有给过李娟一分钱回扣,合同都是招标竞标得来的,李娟所谓诈骗是不存在的。竞智广告相关负责人确定,李娟是自首的,并非比亚迪所说的报警并采取强制措施带走。

  据供应商所知,目前涉及款项差不多11亿元,分两块:垫资部分和做活动部分。坊间传言,其中部分广告供应商归属于某上市公司。昨日,《金证券》记者致电该公司,内部人士称,“公司正在内部核查,此前确实与比亚迪有项目合作,但都正常回款,目前手头的项目还未到回款期。”

  突破常识   

  “整个事完全突破常识,逻辑上也是匪夷所思。”《金证券》记者接触的江苏广告圈资深人士称,行业内的广告公司确实会先期垫付,但一般账期不会超过一年。从涉事广告供应商晒出来的证据来看,这些活动单靠“非内部员工”李娟和几家广告公司,是完全没办法执行的,双方至少存有委托关系、授权关系,“比亚迪说李娟主动与公司联系并开展免费广告宣传,也就是说,比亚迪声称李娟诈骗,最大的得益方却是自己,三年内‘被赠送’了11亿广告的好处,这实在是重新定义了‘受害者’这个词。”

  对此,倒霉的供应商们推测出两种可能性。可能性之一,内部窝案。也许李娟和公司内部人士有联系,形成了利益链。可能性之二,套钱或洗钱,按照汽车行业惯例,经销商可以安排区域营销活动,向总部申请预算,由总部拨款或以车抵款。如此一来,形成了一个双赢的洗钱之路,李娟分包活动,供应商垫款——经销商向总部申报经费——总部拨款或拨车——经销商和李娟分利。

  《金证券》记者也发现,昨天一大早,比亚迪官方微博发出《关于李娟案件的告知函》,与此前的“甩锅”行为相比,这封告知函对其他受害单位及机构的态度有了明显变化。比亚迪表示,愿意与相关公司保持积极沟通,并将根据警方对于相关事实和金额的核查认为,与相关公司共同商讨合理的解决方案。

  难以“甩锅”

  江苏维世德(南京)律师事务所肖霄律师对《金证券》记者表示,目前李娟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李娟是否为合同诈骗,有待侦查机关的进一步认定。不过,他指出,是否签订有效合同是一个表象,在该事件中,比亚迪难辞其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比亚迪公司涉嫌表见代理,即默认或者间接承认李某的代理权利,如果第三方广告供应商相信李某能代表比亚迪公司,是建立在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比如查阅证件、邮件往来等,比亚迪在享受权益的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在相关调查结果未出之前,涉事广告供应商可以启动民事追偿。

  公开资料可见,尽管近两年来比亚迪扣非后净利润连续走低,由2016年的46.13亿降低至29.87亿元,但公司在广告投放方面并未缩减,2015年至2017年,比亚迪“广告展览费”分别约为6.1亿元、10.46亿元、11.75亿元,呈逐年增加态势。

  以此来看,三年11亿的广告费并不算多,但如果放在利润大幅下滑、负债节节攀升的背景下,应付11亿“账单”并非易事。据了解,2018年第一季度,比亚迪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高达140.39亿元,较上期的98.74亿增长了40多亿元,增幅高达42%,外界将被传叫停的云轨项目视为烧钱祸首。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美银美林降比亚迪评级至“跑输大市”,目标价削至36.5港元。其认为公司明年有利润压力,因成本减低未能足以抵销政府补贴下降,预期新能源车初创公司的加入令明年竞争加剧;而电动巴士销售欠佳,自家品牌的内燃发动机车辆品牌呈老化,以及轻轨车和电子业务的贡献减慢亦是不利因素。

  昨日,受“广告门”事件影响,比亚迪二级市场股价承压。其中,A股重挫4.35%,报43.95元。港股暴跌5.93%,报45.2港元。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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